更新時間:2024-10-06 15:55:21作者:留學之路
1、在斯坦福大學完成超過學士學位要求的至少 45 個學分,其中至少 40 個學分必須在經濟系。學生必須完成 ECON 202 和至少三門其他 200 級課程。他們必須在 ECON 202 中獲得“B-”或更高的成績。本科課程的編號必須為 105 或更高。編號為 300 或以上的研討會課程不可計算在內。
2、通過在 ECON 270 和 271 中獲得“B-”或更高等級,或通過在 ECON 102A、B 和 C 中獲得“B-”或更高等級來證明在經驗方法方面的能力。
3、提交兩篇學期論文(或足夠質量的論文)。這些論文中至少有一篇必須被視為代表研究生水平的工作。通常,這意味著它是與 200 級課程相關的。針對 45 個學分要求的論文(經濟學 400 或其他系的類似碩士論文或論文課程)最多可獲得五個學分。
4、所有碩士水平的工作都必須保持 3.0 的平均績點 (GPA)。所有課程都必須修讀字母等級。
5、一旦學生完成上述要求,他們必須在 Axess 申請學位授予才能獲得學位。
所有核心課程都必須修讀字母等級。學生必須在適用于該學位的課程中保持 3.0 (B) 的總體平均績點。 根據大學政策,所有單元都必須修讀高年級(100 級)課程。
a.PUBLPOL 301A:微觀經濟學(4 學分)
b.ECON 102A:社會科學家統(tǒng)計方法介紹(后微積分)(5 學分)
c.PUBLPOL 301B:政策制定者的經濟政策分析(4 學分)
d.PUBLPOL 206:法律與經濟學(3-4學分) 或 PUBLPOL 302B:法律經濟分析
e.PUBLPOL 303D:公共政策應用計量經濟學(4 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