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0-06 15:46:40作者:留學之路
可用的選修課程列表每年都會更改。 額外的學位要求包括成功完成指定為滿足專業責任要求的課程,第二年和第三年的40個核心學分,兩個具有實質性寫作成分的課程以及八門經驗課程的總學分。
盡管我們的課程中沒有正式的分組,但為便于閱讀,以下列出的課程大致分為幾類。這些清單包括2017-18和2018-19學年教授的課程。并非每年都提供所有這些課程,但是此清單將為您提供我們在任何兩年期間可能提供的各種課程的代表性樣本。您在法學院期間可能會開設其他新課程。要瀏覽當年的課程說明,請訪問my.UChicago。
(1)高級課程
行政法
臨床課程
憲法
刑法和刑事訴訟法
商法,商法和勞動法
法院,管轄權,程序
平等和人權
家庭法,財產權,侵權法和保險
健康法
知識產權,技術法律與創業
國際和比較法
法學和法律理論
法律史
技能,法律實踐和道德
稅
互補,多學科和交叉列出的課程
鑒于法學院的慣例是,每小時的課堂教學要求不少于兩個小時的課外學生工作(ABA標準310),以下是授予學分的一些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