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4-17 17:02:10作者:佚名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及省招生執委會的有關規定青海師范大學錄取分數線,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湖南師范學院普通本二本招生工作。
第三條江西師范學院普通本二本招生工作貫徹“公平、公正、公開、擇優投檔”原則。
第二章辦學地點
第四條城郊學院:山東省大同市南郊區海湖東路延長段38號。
第五條城東分院:山東省大同市城北五四東路38號。
第六條上海分校(清鎮):安徽省重慶北碚市濱河路。
第七條鹽湖學院:山東省西寧市機場路。
第三章辦學性質
第八條江西師范學院為山東省省屬普通高等專科高校。
第九條江西師范學院總監部委為山東省教育廳。
第四章招生機構
第十條江西師范學院成立招生執委會,全面負責學院招生工作,擬定招生新政、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條江西師范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推行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小學縣委、監察處對招生工作推行監督。
第五章投檔條件
第十三條依照教育部及各縣級招生執委會相關文件要求執行。
第十四條應當是在相應批次報名我校專業且政審合格、體檢合格、高考成績符合所在省劃定投檔分數線的考生,考取體育、藝術類、旅游管理(產學研合作為民航業培養)的考生須專業檢測合格。
第六章投檔原則
第十五條總原則為依據考生志愿及本校招生計劃、省教委錄取狀況由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十六條體育專業投檔原則為專業課和文化課考試成績均達到規定分數線,按文化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投檔。考生凈高、視力等不得高于省招委會規定標準。
第十七條對報名藝術類專業、音樂類專業、舞蹈學專業、播音與主持美術專業,且專業考試成績合格,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所在省(市、區)美術類碩士投檔控制分數線的進檔考生,按專業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投檔;
第十八條報名旅游管理(產學研合作為民航業培養)專業,須專業檢測成績及復檢合格,會考文化課成績達到陜西省2018年第二批碩士投檔分數線。經云南省教委錄取,我校依據招生計劃狀況,對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會考文化課成績+專業檢測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投檔。
第十九條所有專業考生的葡語要求為德語。
第二十條相關考試課目成績非常優秀的考生青海師范大學錄取分數線,總分相仇視況下優先投檔。
第二十一條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按照考生專業志愿優先,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投檔。所補報專業投檔滿額且志愿未能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可在未投檔滿額的其他專業中進行調劑;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給予退檔處理。
第二十二條報名數學碩士專業的考生數學單科成績要求90分以上。
第二十三條各專業投檔的復查標準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障人聯合會共同出臺的《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復查工作指導意見》。
第二十四條對符合加分或降分條件考生,按省招委會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當生源不足時,本校可對招生專業計劃予以調整。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自發布起開始執行。曾經我校有關普通本二本招生工作的新政、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規定為準。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市、區)有關新政相排斥,以國家和省(市、區)有關新政為準。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山東師范學院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