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5-13 04:33:13作者:admin2
1、去往加拿大留學,申請人必須在注冊學校求學,否則可能會驅逐出境;現行法規是申請人只須證明他們有意愿留學加拿大;2、學生簽證(Study Pptermits )只發給指定有資格接收國際留學生的教育機構的成功申請者;現行法規是任何教育機構均可;3、符合條件的國際留學生畢業后再等候畢業工簽(Post-Graduation Work Permit)期間可進行全日制工作;去往加拿大留學,現行法規是不允許的,直到畢業工簽批下來才允許工作;4、去往加拿大留學,學習簽證將自動授權持有者在預課外時間每周不超過 20 小時的工作,而無需另外申請工作簽證(Work Permit),該學習簽證持有人必須在指定的教育機構進行以取得學位,文憑或證書為目的的學習超過六個月;現行法規是持學簽的學生需另外申請工簽才可打工;5、游客也可在加拿大境內申請學習簽證,現行法規是不允許的;6、實習工作簽證(Co-Op Work Permit )只頒發給高中學生獲制定的教育機構,并且該實習地方是學習的一部分;去往加拿大留學,現行法規是只要該實習時學習的一部分,任何國際留學生都可申請;7、去往加拿大留學,學生簽證的學業完成90天后自動失效,除非擁有一個有效的工作簽證或有其他留在加拿大的授權;現行法規是以學生簽證的有效期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