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7-03 07:04:42作者:佚名
6月7日,復旦大學發生持刀傷人事件,該校數學系老師蔣文華殺害了院黨委書記王永真。
網上對此事的猜測很多,是蔣文華精神失常,濫殺無辜?還是學校領導惡意打壓年輕教師,自找麻煩?
謠言四起,但案件細節尚未公布。
6月21日,案件終于有了進展,澎湃新聞報道,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犯罪嫌疑人蔣文華批準逮捕。
01.有可能被判處死刑嗎?
很多人把復旦大學這起案件與2018年6月的廣州大學案件相比較。當時,廣州大學計算機與教育軟件學院原院長謝冬青持刀殺害了廣州大學原科研處處長羅嬌婉夫婦。2019年,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挪用公款罪公開判處謝冬青死刑。
當然,謝冬青殺了兩個人,還利用職務之便貪污,罪行比蔣文華嚴重得多。
但畢竟失去了一條生命,作案手段又如此殘忍,又引起了巨大的社會轟動和負面影響,不少人猜測,蔣文華的最終結局或將被判處死刑。
很多網友都不愿意看到這種可能,雖然他們理解受害者家屬的悲痛和憤怒,但作為旁觀者,他們也對姜文華表示同情。
不管網上流傳的學校領導惡意攻擊他羅交晚,或是蔣文華教學態度不好、能力不強等傳言是否屬實,但他在數學研究方面確實很有天賦。
因此很多人認為,蔣文華確實犯下了滔天罪行,但并不值得判處死刑;如果他能夠深刻懺悔,在獄中度過余生并繼續從事數學研究,甚至對國家和社會做出一些貢獻,這或許就是最好的結局。
圖片來自網絡
但從法律上來說,這個結果有可能嗎?換言之,在什么情況下,姜文華才有可能不被判處死刑?
我咨詢了相關的律師朋友和檢察官,他們認為關鍵可能在于精神病司法鑒定的結果、蔣文華的認罪認錯態度,以及能否取得被害人家屬的原諒。
精神司法鑒定是專業的精神病學鑒定,簡單來說,如果鑒定結果顯示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疾病,完全喪失辨認或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那么犯罪嫌疑人就完全喪失了刑事責任能力。
如果犯罪嫌疑人因精神疾病,部分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將被視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
以上兩種情形,對犯罪嫌疑人可以免除刑事處罰,或者從輕、減輕刑事處罰。
但如果鑒定結論是犯罪嫌疑人實施犯罪時意識清醒,具有完全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那么就要承擔完全的刑事責任。
網上有未經證實的報道說,蔣文華被診斷患有精神疾病。但并非所有的精神疾病都會讓人失去認知或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如果診斷結果是抑郁癥、焦慮癥、強迫癥或躁郁癥,僅憑這些疾病,患者并不會去殺人。
抑郁癥尤其容易成為被指責的對象,雖然不少惡性事件的兇手被揭露患有抑郁癥,但其實抑郁癥和他們的殺人行為并沒有直接的聯系。
還有躁郁癥,雖然是六大“重大精神疾病”之一,但無論是嚴重的抑郁發作,還是輕躁狂/躁狂發作,這兩個階段的癥狀都不會導致患者喪失辨別能力,并故意傷害他人。
如果抑郁癥或者躁郁癥患者故意傷害甚至殺害他人,通常只有兩種可能:一是其同時患有偏執型人格障礙甚至反社會人格障礙,但在就診時被忽視了,或者早期就診時人格障礙尚未凸顯。
蔣文華可能患有典型的偏執型人格障礙,復旦大學案件剛曝光時,我們就分析過他可能出現的心理活動特征。但人格障礙不會讓人喪失辨別和控制自身行為的能力,也不能讓人免于懲罰。
還有一種可能,犯罪嫌疑人在作案前,出現了嚴重的幻覺、妄想,比如聽到一個命令的聲音叫他去殺人。或者出現了嚴重的迫害妄想,認為對方很快就會對自己造成傷害,于是主動采取“自保”行動。
但從姜文華被襲后的視頻畫面來看,他神志十分清醒,能夠清晰地回答現場民警的詢問,說明他當時出現幻覺、妄想的可能性很小。至于少數網友猜測的精神分裂癥,那可能性就更小了。
也就是說,精神病司法鑒定的結果,很可能是蔣文華是完全刑事責任人,對其所實施的犯罪負完全刑事責任。
但從另一個角度看,如果蔣文華能夠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認識到自己缺乏自我反省能力,有嚴重的偏執型人格障礙,對王永真老師的憤怒和誤解很大程度上是由其人格障礙引起的,醒悟過來,認罪態度好的話,或許還是有機會獲得從輕或者減刑的。
更重要的是,我們希望姜文華能夠真誠道歉和悔改,盡力向王永真家人做出民事賠償和精神上的彌補,爭取取得王永真家人的原諒。
他也需要向復旦大學誠懇的道歉,在他的工作表現沒有達到要求的情況下,學校多次考慮他的特殊情況,才與他續約,江文華應該心存感激,報答他,而不是這樣做。
如果蔣文華最終能夠取得被害人家屬和復旦大學的原諒,其獲得從輕、減刑的機會將更大。
復旦案讓很多關注案件的民眾分成了兩派,意見嚴重分歧。如果蔣文華被判處死刑,可能會引發很多憤怒和不理智的言論。如果他能用實際行動,獲得受害者家屬的原諒,避免死刑,用余生為社會做貢獻,這或許是對社會最有治愈效果的結局。
02.復旦大學應該反思什么?
復旦大學失去了一位院書記、一位領導干部,學校的悲痛我們都能理解,但越是處在輿論風暴中心、在全國有越大影響力的復旦大學,在這件事情上越要謹慎言行、公正行事。
在這一點上,復旦大學目前的一些處理方式令人頗感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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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認定蔣文華的犯罪行為,是司法機關的事,但對于蔣文華聲稱遭到學院領導的打壓和不公平對待一事,校方無疑有責任進行調查,而對于網上流傳的消息,復旦大學也有責任進行調查和澄清。
事件發生后,復旦大學連續發布一系列公告,表示悲憤,澄清有關王永真的一些謠言,介紹姜文華的任職情況。
但蔣文華任職期間,是否受到不公正對待和壓迫?學院的領導和管理方式是否存在問題?學校是否會繼續深入調查、進行糾正,并加強教職工心理健康建設?這些都只字未提。
此外,復旦大學在6月10日的公告中表示,“對犯罪嫌疑人喪失人性的行為極為憤慨”,一下子給蔣文華貼上“喪失人性”的標簽,并不妥當。
復旦大學發布公告稱,蔣文華任職期間,曾多次未能達到學校的要求,但學校“考慮到他的特殊情況”,決定連續兩次與其續約一年。學校對蔣文華或許確實做出過很多讓步,王永真書記或許也做出過很多努力。所以在蔣文華遇害后,學校相關領導對蔣文華感到無比傷心和憤怒,這種情緒完全可以理解。
不過,據網上消息,蔣文華雖然犯了罪,但面對與自己沒有利益糾葛、恩怨的人,比如自己認識的同學、朋友,他還是有著善良、真誠甚至淳樸的一面。偏執型人格障礙患者往往只會對自己認為傷害過自己的人非常憤怒羅交晚,對其他人還是有正常的道德和情感的。
因此,我不贊同用“非人化”這個詞來形容他,這說明校方缺乏心理心理學的科學知識,在校方本應嚴謹、全面、客觀、理性的宣傳中,帶有明顯的情緒化色彩。
目前,復旦大學正在為王永真家人募捐,這可以理解。但校方似乎遲遲沒有采取行動安慰和幫助蔣文華的父母。
從某種角度來說,蔣文華的父母也是受害者,兒子犯下如此嚴重的罪行,他們或許也感到驚慌和悲痛,作為百年歷史、中國高等教育標桿之一的復旦大學,至少應該對他們有一點人文關懷。
總而言之,復旦大學目前的公開態度缺乏理性和客觀性。
復旦大學還有讓人失望的一面,這種悲劇并不是第一次發生,2013年4月,復旦大學就發生了震驚全國的投毒事件,轟動程度甚至不亞于馬加爵案。
兇手林森浩與被害人黃洋均為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2010級碩士生,住在同一宿舍。林森浩因日常瑣事對黃洋心生不滿,決定通過毒害黃洋來加害他。
2013年3月31日,林森浩從實驗室獲取劇毒化學品二甲基亞硝胺,并趁宿舍無人時將其注入飲水機內。
第二天貝語網校,黃洋喝了水后開始嘔吐,被緊急送往醫院。16天后,黃洋經搶救無效死亡。2015年12月11日,林森浩因故意殺人罪被執行死刑。
與林森浩一樣,姜文華也是復旦大學的學生,但他殺害的人不是他的復旦同學,而是他的同事。
這說明什么?說明復旦大學沒有從2013年的悲劇中汲取教訓,沒有進行深刻反思,沒有對師生心理健康給予足夠的重視,沒有建立有效的分級干預制度。
從這個角度來說,復旦大學對此案負有責任,而且作為有“前科”且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高校,責任重大。
希望復旦大學不要再抱有任何僥幸心理和鴕鳥心態,不要再抱著希望這件事盡快過去、盡快結束的態度去應對。
復旦大學應該利用自身的資源和精力,積極召集精神病學、心理學、教育學等領域的專業人士,共同探討悲劇發生的根源。如何發現學生、教職工乃至領導干部中存在嚴重的精神心理問題?發現后如何進行科學疏導,既能充分發揮他們的才能,又能保證校園的安全?
只有理清這些問題,形成有效的機制,復旦大學才有可能重現昔日的輝煌。
這不僅對復旦大學有利,對其他學校也有好處,如果能推廣實施,可以共同維護學生、教職工和領導干部的身心健康,把悲劇發生后的憤慨轉化為改變現狀的積極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