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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5-14 00:49:34作者:admin2
1、對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在自貿區或全創改區工作的外籍華人,全面取消工作單位類別、年限、停居留時間限制,可直接申請永久居留。
2、對具有創新創業意愿的外國留學生,可以憑我國高校畢業證書申請2至5年有效的私人事務類居留許可(加注“創業”),進行畢業實習及創新創業活動。期間,被有關單位聘雇的,可以按規定辦理工作類居留許可。
3、外國留學生具有在川創新創業意愿的,提交創業意向證明或擬創辦企業的證明材料、我國全日制高等院校(含港澳地區的高等院校)畢業證書,可以申請2到5年有效的私人事務類居留許可(加注“創業”);
在自貿區、全創改區開展創新創業活動。期間,被有關單位聘雇的,可以按規定辦理工作類居留許可。
擴展資料:
2017年7月20日,成都市正式實施“人才新政12條”。新政實施近2年時間,在來蓉人才的落戶、出入境和停居留等方面,成都市公安局創新推出多項便民服務。
截至2019年5月,成都市全市累計落戶人才28.26萬人,其中,青年人才28.07萬人,占99.33%;技能人才0.19萬人,占0.67%;
成都市全市取得永久居留身份證的外國人數量已遠超新政實施前13年的總量,現成都市共有取得永久居留身份證外國人226人次。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成都出入境“十五條”新政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