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1-23 19:17:54作者:佚名
近日,因網絡上出現的一則帖子,榆林市華東中學被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2015年高考留學之路,榆林華東中學獲得文科第一名。然而,華東中學卻表現得極其低調。學校老師在談及榆林文科第一名邢成源時也秘而不宣。據該校一名高考畢業生透露,他在三年的學習期間從未見過邢成遠。突然間她成了榆林文科第一名,這讓人很不解。網上出現的帖子直接指出這位“高考狀元”是“高考移民”。
眾所周知,近年來,為解決城市流動人口、農民工子女就地高考問題,國家和部分省市教育部門相繼出臺實施“異地大學”入學考試”政策。這項政策的試點探索釋放了政府回應群眾關切的積極信號,體現了對流動兒童考生的人文關懷,對于促進教育公平的實現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但與此同時,又出現了另一個群體——“高考移民”,這是完全不同的概念。異地高考是為了滿足常年為城市發展做出貢獻的流動人口和農民工子女就地參加高考、享受平等高考機會的期望。是促進教育公平的重要一步;而高考移民則是通過偷渡的方式入境。政策漏洞和高考低分跨省“移民”,是實現教育公平的巨大破壞因素。
為落實“異地高考”政策,防止有人利用政策漏洞進行“高考移民”,各地也制定了相應的資格準入和審核政策。例如,事發地榆林市就明確了“雙三”條件,即從政策角度看榆林華棟中學,考生必須在榆市同時擁有戶籍和學籍滿三年,才能符合報考資格。當地高考。但招生辦公室只負責三年的學籍和戶口審核。戶籍來源和真實性的核實不屬于教育部門的管理范圍,只能依據公安部門的戶籍信息。
因此,如果外地考生利用虛假關系、虛假手續,鉆政策漏洞、“空戶籍”,落戶本身就會出現問題,教育部門無法做出判斷。即使符合資格也應考慮“空注冊”。作為“高考移民”,這也排擠了高考舉辦地的高考資源,不利于教育公平,并可能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鑒于此,筆者建議,一方面,完善異地高考前后的監督審核機制,嚴格把控考生戶籍、身份、學籍等,防止欺詐;另一方面,要樹立全局思維,加強部門聯動,引入監督約束機制,將權力鎖進制度籠子榆林華棟中學,同時加大調查問責力度,讓那些刻意考慮“高考移民”的人并為“高考移民”提供機會付出代價,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