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2-11 16:01:16作者:佚名
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做好國際組織人才培養推送工作,培養和儲備一批具有國際組織工作經歷和研究能力的教師隊伍,加強高校國際組織課程和教材建設,提升國際組織人才自主培養能力,拓寬我國高校與國際組織的合作本科留學申請,國家留學基金委在國際組織人才培養項目下本科留學申請,設立并實施高校國際組織師資出國留學項目。我校為試點高校,現發布2023年項目申請通知如下:
一、選派辦法
1、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拔,重點資助教師赴政府間國際組織和具有重要影響力的非政府間國際組織(含學術類國際組織)短期工作,同時可資助教師赴國外的國際組織研究機構或在國際組織人才培養方面具有優勢的國外高校開展國際組織相關研究。
2、選派類別為訪問專家,留學期限及資助期限為3-12個月。
3、資助內容:資助內容為一次往返國際旅費、資助期限內的獎學金和艱苦地區補貼。
二、申請條件
1、申請人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申請時年齡不超過50周歲(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
2、申請時應為所在高校從事國際組織相關課程教學、開展國際組織相關課題研究或從事國際組織相關工作的在職教師。
3、申請時已獲得國際組織或國外高校(機構)的正式邀請信(邀請信要求見附件1)。
4、外語水平應達到相關要求。
申請條件、選拔辦法、派出及管理詳情請查閱2023年高校國際組織師資出國留學項目選派辦法(附件2)。
三、申報流程
請申請人按照國家留學基金委要求準備申請材料(材料清單見附件1),于4月10日至4月30日期限內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進行網上申報,并將一套完整的紙質材料提交至國際處(玄武門校區學術交流中心403)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