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4-09 10:11:04作者:佚名
央廣網鄭州4月23日訊(記者彭華)4月22日,河南省教育考試院發布《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實施方案》。 根據實施方案,2024年起,河南省不再組織導演、導演、制作專業省級統一考試。 高等學校高水平藝術團體不再納入高校招生選拔范圍。 各高校藝術類專業不再跨省設立校考點。
實施方案強調優化藝術學科布局河南2024年高考分數線,完善專業考試方式。 高等學校要緊密結合文化事業繁榮發展和文化產業對高素質藝術人才的需求。 根據學校的辦學定位,綜合考慮辦學條件、師資隊伍、畢業生就業狀況等,進一步調整優化藝術類專業布局,合理安排招生計劃。 。 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所屬院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規模和結構的宏觀調控,加強對院校辦學條件的評估和指導,對社會需求不足、價格低的專業減少或停止招生。培訓質量。
根據政策,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實行“文化素質+專業能力”的考核評價辦法。 其中,文化素質采用高考文化測試成績; 職業能力采用藝術職業能力考試成績(含省統考和高考)。 實施方案明確,根據不同藝術專業人才選拔培養要求,實行分類考試。
除組織校考的藝術類專業外,所有藝術類專業均有省級招生計劃。 2024年起,高等學校高水平藝術團體不再納入高校招生選拔范圍。 相關院校將從在校生中選拔培養。
根據實施方案,2024年起,河南省藝術類專業招生分為藝術設計類、音樂類、舞蹈類、書法類、表演(導演)類、播音主持類、戲曲類專業7個專業。
其中,河南省組織藝術設計、音樂、舞蹈、書法、表演(導演)、播音主持6個專業省級統一考試。 完善省統考科目和內容,制定省統考各專業考試規則和考試須知。 加強評分管理,改進成績呈現方式,增強考試差異化,滿足不同層次、不同類型院校的選拔需求。 原則上,所有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均應明確省統考成績要求。 對于生源較少或組織考試確實有困難的戲曲專業,將通過省際聯考、校際聯考或“分體考試”的方式實施。
2024年起,藝術史學、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電影研究、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技術等高等院校藝術類專業不再招生組織職業能力考試,直接根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 自2024年招生起,不再組織導演類、制作類專業省級統考。
實施方案強調,根據不同藝術專業選拔培養人才的要求,分類逐步提高各藝術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舞蹈、表演專業可適當降低要求),并進一步扭轉一些高校藝術類專業的選擇。 “重專業、輕文化”的傾向。 鼓勵中考和院校結合專業培養要求,加強考生綜合文化素質考試,進一步提高考生文化課程成績錄取要求。
根據實施方案,以河南省藝術類省統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的藝術類專業,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統考成績必須達到各批次省級分數線。藝術專業。 文化課成績與省統考成績按比例相結合得出的綜合成績擇優錄取。 高考文化課程成績占綜合成績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
經教育部批準組織校考的少數高校藝術類專業,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須達到各批次普通專業省級分數線,且省統一考試成績必須通過并達到學校規定的分數線。 在此基礎上,高校根據學校考試成績選拔考生。 對于極少數藝術類專業在省統考和校考中成績特別優秀或者在相關專業領域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河南2024年高考分數線,有關院校可以制定高考文化類課程專門招生辦法。 高等學校的特殊招生程序須報當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并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向社會公布。 高等學校特殊情況錄取的考生名單須報學生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批準,并在學校招生網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