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3-27 19:07:34作者:佚名
上海體育學院2023年招生簡章
1. 機構全稱
上海體育學院
2. 學校地址
楊浦校區地址:上海市楊浦區清遠環路650號;
徐匯校區地址:上海市徐匯區百色路1333號。
3. 招生級別
■ 本科 □ 大專
4. 學校類型
■ 普通院校 □ 成人院校
■ 公立高校 □ 民辦高校 □ 獨立學院
□ 高等院校 □ 職業技術學校
5. 頒發學歷證書的機構名稱及證書類型
學校名稱
上海體育學院
證書類別
學期結束并達到畢業要求后,頒發上海體育學院本科畢業證書。
六、高校招生管理機構
招生領導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的招生工作;
招生辦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業務機構上海體育學院分數線,負責學校的日常招生工作;
紀委(監察員辦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紀律檢查監督機構。
七、招生計劃發放
原理和方法
1.我校將根據上海市教委批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結合學校發展定位和辦學條件,統籌考慮近年來省級和專業招生計劃的編制和使用上海體育學院分數線,科學制定招生計劃。合理編制學校今年省級和專業招生計劃。 。
2、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三、我校今年省、專業招生計劃及各省、市高考改革學科要求詳情,請參見省招生部門編制的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及計劃(以下簡稱省招生辦公室)。 相關文件。
8. 預留計劃數量及使用方法
本科招生計劃的1%用于生源質量控制和同分考生錄取。
九、專業培訓對錄取的影響
外語考試語言要求
英語專業外語考試語言為英語; 其他專業外語考試語種不限。
所有專業外語的教學語言均為英語。
10、身體健康要求
根據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教發[2003]3號)及相關補充規定,考生須報如實反映他們的健康狀況。 經審核,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專業學習要求的考生,將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我校學籍管理相關規定辦理。
11. 入場規則
1.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全國統考(秋季統考)成績錄取規則:
1、省招生辦公室根據我校當地招生計劃和選拔比例,從高分到低分(含加分)擇優錄取申請我校的學生。 具體投入比例由我校根據各省市學生資源實際情況確定。 出資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20%。 按照平行自愿備案批次,備案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
2.無專業等級差異。 若考生提交的成績相同,則執行各省市相同成績的排序規則。
3、政策加分計入專業錄取時的總分。 我校承認國家教育部及各省招生辦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考生加分的國家政策。 我校原則上承認考生所有加分中的最高分,最高分不超過20分。
4、入讀項目的考生,按照專業招生計劃名額和“成績第一,其次志向”的原則進行專業錄取。
5、對考生填寫的專業有任何一項不滿意,并在申請表上注明愿意轉專業,且符合變更專業相關要求的,按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為低(上海考生參考高中綜合素質評價信息),調整錄取至未完全規劃的專業(不再征求考生意見)。 對所填專業不滿意、不符合重大調整要求的考生將被取消資格。
2.對因不服從重大調整而被退學的考生,省招生辦可按同批次招生控制分數線實際計劃空缺數100%的比例申請錄取; 若招收志愿生仍不足生源,我校可將剩余招生計劃申請分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進行招生安排。
三、高考改革省市招生規則和程序按照省招生規定執行。
4、我校部分專業實行規模招生。 詳情請參見招生辦公室官方網站。
5、英語專業單科成績不低于110分(滿分150分)。
6、所有二級及以上運動員申請我校普通專業并進入我校選拔名單。 將優先考慮候選人的第一專業選擇。 符合本條規定的考生須于6月30日前向我校招生辦公室提供相關申請材料和運動等級證明。運動等級證書以《國家體育總局運動員技術等級制度》公布的數據信息為依據。 “中國體育文化教育網”和“體育教育聯盟APP”。 等級證書批準日期為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七、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1、通過省藝術統考且文化成績達到全省藝術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線的考生,按照專業招生計劃數量和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2、考生提交的成績若成績相同,則執行各省市相同成績的排序規則。 對于排序規則不一樣的省份,按照藝術統考成績、語文成績、外語成績、數學成績排序。
3.藝術類專業不調整錄取。
八、體育專業錄取規則:
1、通過省體育統考且文化成績達到全省體育本科最低錄取控制線的考生,按照專業招生計劃名數和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2、考生提交的成績若成績相同,則執行各省市相同成績的排序規則。 排序規則不一樣的省份,按照體育統考成績、語文成績、外語成績、數學成績排序。
3、體育專業錄取不調整。
十二、收費標準
學費
標準
(一)舞蹈編導、表演、播音、主持專業每生每學年13000元。
(二)體育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7700元。
(三)新聞學、英語、漢語國際教育專業每生每學年6500元。
(四)工商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6500元。
(五)數據科學、大數據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7000元。
(六)醫學技術專業:專業類別劃分前,按專業類別中學費標準較低的專業收費。 專業類別劃分后,按照所就讀專業的學費標準收取學費。
運動與人體科學、運動康復、運動能力發展專業每生每學年7700元;
康復治療、體育與公共衛生專業每生每學年7400元;
應用心理學專業每名學生每學年繳納7000元。
(七)體育訓練、武術、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每生每學年7700元。
(滬發調價[2023]21號)
住宿費
標準
每名學生每學年最高限額不超過1200元。
(滬物價費[2003]56號、滬財預測[2003]93號、滬教委財[2012]118號)
十三、資助政策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上海市有關助學規定。 被我校錄取的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 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獎學金。 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困補貼和學費減免等。我校的承諾是保證考入我校的學生不會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