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6-24 08:30:56作者:admin2
整件事的重點是那個manager的確帶有西人“特殊性質”,就是很“冠冕堂皇”地做壞事,罵人不帶一句臟話。你這次算是漲姿勢了!以后遇上這樣的事情,要冷靜!冷靜!冷靜!(雖然不容易)那個西人manager顯然知道自己公司有理虧之處,但等的就是你們破口大罵or情緒發泄的爆發點,這樣他們就能轉移視線說的是你們“行為導致有危害其他乘客”,從而可以有正當理由地叫警察來“驅趕”你們。
如果你第二次被趕,能把握重點,出示有效證件證明自己合法合理,那西人根本無任何理由驅趕你下飛機;既然就是討回精神損失的時候,將你們被這件事搞到身心疲倦,登不上上次飛機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等一切,理智地復述出來,看他們怎樣處理。如果他們還是推卸責任,你先“安靜”讓他們安排,隨后花幾百刀找一個好點的律師發信進行追討。不要說不想鬧大事情,若你真的不想追回損失,那一切的順從只是你“自由選擇”
在國外最深的感覺就是無論別人跟你說的再天花亂墜,沒有文字證明的東西都是不做數的,他們可以跟你各種保證出事時跟你來一句“我是按照合同來的”,你完全沒有辦法,因為你確實找不出證據來反駁,碰見好一點的情況是他們會問你是誰跟你說的然后去解決,不好的就是像文中的manager一樣翻臉不認人。
不要相信他們隨口說的“of course”“no problem”之類的東西。我之前在蘋果店好奇他們的upgrade program(一年換一個手機那個),就問了句這個是不是需要有信用記錄才行。然后蘋果的店員跟我斬釘截鐵的說“SSN is not required” 我還覺得奇怪,又重新問了一遍,他還特不耐煩說不用肯定不用。然后Iphone X出的時候我就去辦這個program(我也有SSN),結果發現SSN是必須要有的。當時滿腦子就是憤怒啊,他們說話有時候是不過腦子的。所以你要核實相關的文字policy,那才是你所有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