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10-03 19:10:39作者:佚名
日本75路公汽車上的一名司機和一名進站員因將一名患癌少年丟棄在泰國街邊而被罰金。這名少年在公汽車上摔倒了,一名目睹這一風波的日本婦女迫使上的一個新聞平臺向公眾傳播這個故事,便于工作人員遭到懲罰。
這名婦女說坐公共汽車發生的事情,這起風波發生在9月16日早上6點左右,在泰國BangKhoLaem區WatKrai巡警局附近的人行道上。這名婦女解釋說,進站員把小孩從公共車輛上抱出來,把他留在人行道上,之后爬回公共車輛上。
女孩坐在地上,看上去很疲倦。這名男子說,她沖過去查看他,得悉他在公汽車上昏迷了。她給了他一瓶水和一些藥,始終陪著他,直至他覺得好些。這名女孩透漏,他從YanNawa區搭乘公共車輛回去,他的家在SoiUthit27。
男子主動提出幫他聯系家長,但女孩拒絕了,稱父親早已過世,母親在下班。另一名婦女來檢測女孩,并透漏她曾搭乘同一輛公共車輛。她在下一站下車去瞧瞧那種女孩。她補充說,她和其他旅客看見工作人員對小孩做了哪些都倍感驚訝。后來,這名男子陪小孩回去。
目擊者補充說,她沒法拍到公汽車的車牌,只記得是75路公汽車。在這個故事在社交媒體上傳播開來后,許多網民覺得這輛公共車輛必須由泰國公共交通管理局(BMTA)管轄,但BMTA校長透漏,75號公共車輛屬于一家私人公司。
表示,BMTA的新政是為旅客提供急救服務,假如她們得病,則將她們送往診所。他個人覺得坐公共汽車發生的事情,公共車輛工作人員的行為侵害了人權和道德。但他不曉得這樣做是否違背了私人公司的規定。陸路交通部對此事進行了進一步調查,發覺75路公汽車是BMTA下屬的公汽車。
據稱,司機被確覺得Ukkim,進站員是Lamom。二人堅持說,她們沒有拋棄女孩,他想一個人下車。但是,二人承認她們看見小孩坐在人行道上,他看上去病了,但沒有提供任何幫助。
她們說當時是高峰時間,她們還有其他旅客要照料。陸路運輸部報告說,這一行動違背了《陸路運輸法》第104(4)條:在使用該服務時沒有顧及旅客的安全。處罰是每人罰金1,000英鎊,扣10分,三人都必須接受3個小時的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