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6-21 11:07:12作者:佚名
一、教工因公臨時出國(境)——三個月以內(申請公務簽證及護照):
1.在線申請
(1)申請人登陸“信息門戶”—“外事系統”—“教師因公出國(境)管理”,在線填寫“出國(赴港澳)申請”,上傳附件并遞交;
(2)院系公示(見備注3)。
2.各部委審批
(1)所在單位黨、政領導在線審批出訪事項;
(2)經費負責人、經費經理部委在線審批經費限額;
(3)財資部在線審批經費決算;
(4)組織部(正廳及以上級他人員)或人力部(其別人員)在線審批人員資格(注:任務審批之人員審核與出國(境)人員備案初審兩步合二為一);
申請人于出訪前2.5個月,完成以上部委審批
(5)國際部五級初審:專辦員受理并初審材料,與申請人勾通并加強材料;國際部業務分管領導在線復審;國際部總監領導在線一審。
3.校領導初審
(1)業務分管校領導初審(僅限部級黨員);
(2)外事分管校領導批準、在線簽發(網上申請辦結)。
4.出國(境)任務批件代辦
國際部申領出國(境)任務批件。
5.證照、簽證(簽注)申領
國際部報省外辦代辦證照、簽證(簽注)。
6.行前教育
(1)在所在單位完成行前教育(見備注4);
(2)在國際部達成各項承諾、填寫各項表格。
7.出國(境)
所在單位協同國際部對出訪人員進行日常監管。
8.歸國后管理
(1)出訪人歸國后5天外向國際部交還因公證照(申請人存留簽證首頁、出入境記錄頁、簽證頁等信息頁);
(2)所在單位完成行后公示,1個月內完成回訪(見備注5);
(3)出訪人10天內在線提交出訪小結,赴國際部申領歸國報到手續。
備注:
1.特殊狀況持因私證照人員,自行代辦證照、簽證(簽注),歸國后10天內,正廳及以上人員向組織部、副高職稱及以上人員與涉密人員向人力部交還證照。
2.涉密人員線下審批(下同)。
3.填寫《行前公示表》,外事副校長簽字蓋院行政章后掛院網段公示,公示完成后在院辦搶走原件隨其他材料交至國際部。
4.由院黨委主任進行行前教育,填寫《行前教育登記表》,院黨委主任簽字蓋院黨委章后掛院網段公示,公示完成后在院辦搶走原件隨其他材料交至國際部。
5.填寫《行后公示表》,外事副校長簽字蓋院行政章后掛院網段公示,同時完成《回訪表》(紙質版,不予公開)。公示完成后在院辦搶走《行后公示表》原件及其他材料交至國際部。《回訪表》由學校存留,定期統一申報國際部。
6.班主任行前及歸國后在中學主頁或企業微訊號“網上辦事大廳”中完成請報帳。
二、教工因公常年出國(境)——三個月以上(持私人簽證申請護照):
1.在線申請
(1)申請人登陸“信息門戶”—“外事系統”—“教師因公出國(境)管理”,在線填寫“出國(赴港澳)申請”,上傳附件并遞交;
(2)院系公示(見備注3)。
2.各部委審批
(1)所在單位黨、政領導在線審批出訪事項;
(2)經費負責人、經費經理部委在線審批經費限額;
(3)財資部在線審批經費決算;
(4)組織部(正廳及以上級他人員)或人力部(其別人員)在線審批人員資格(注:任務審批之人員初審與出國(境)人員備案初審兩步合二為一);申請人于出訪前1個月,完成以上部委審批
(5)國際部五級初審:專辦員受理并初審材料出國簽證辦理流程,與申請人勾通并建立材料;國際部業務分管領導在線復審;
3.校領導初審
(1)業務分管校領導初審(僅限部級黨員);
(2)外事分管校領導批準、在線簽發(網上申請辦結)。
4.證照、簽證(簽注)申領
申請人自行代辦證照、簽證(簽注)。
5.行前教育
(1)在所在單位完成行前教育(見備注4);
(2)在國際部達成各項承諾、填寫各項表格。
6.出國(境)
(1)所在單位協同國際部對出訪人員進行日常監管;
(2)一年以上出訪人每季度向所在單位遞交出訪小結。
7.歸國后管理
(1)正廳及以上人員:歸國10天外向組織部交還證照;所在單位完成行后公示,1個月內完成回訪;出訪人員10天內在線提交出訪小結,赴國際部申領歸國報到手續,赴財務部申領財務對賬;
(2)副高職稱及以上人員、涉密人員:歸國10天外向人力部交還證照;所在單位完成行后公示,1個月內完成回訪;出訪人員10天內在線提交出訪小結,赴國際部申領歸國報到手續,赴財務部申領財務對賬;
(3)其別人員:所在單位完成行后公示,1個月內完成回訪;出訪人員歸國10天內在線提交出訪小結,赴國際部申領歸國報到手續,赴財務部申領財務對賬。(公示及回訪見備注5)
備注:
0.執行各種國家留學基金委項目,除項目特殊規定外,無論時間粗細,均持因私簽證。
1.正廳及以上人員向組織部、副高職稱及以上人員與涉密人員向人力部借還證照。
2.涉密人員線下審批(下同)。
3.填寫《行前公示表》出國簽證辦理流程,外事副校長簽字蓋院行政章后掛院網段公示,公示完成后在院辦搶走原件隨其他材料交至國際部。
4.由院黨委主任進行行前教育,填寫《行前教育公示表》,院黨委主任簽字蓋院黨委章后掛院網段公示,公示完成后在院辦搶走原件隨其他材料交至國際部。
5.填寫《行后公示表》,外事副校長簽字蓋院行政章后掛院網段公示,同時完成《回訪表》(紙質版,不予公開)。公示完成后在院辦搶走《行后公示表》原件及其他材料交至國際部。《回訪表》由學校存留,定期統一申報國際部。
6.班主任行前及歸國后在中學主頁或企業微訊號“網上辦事大廳”中完成請報帳。
三、博士后因公出國(境)(持私人簽證申請護照):
1.在線申請
(1)申請人登陸“信息門戶”—“外事系統”—“教師因公出國(境)管理”,在線填寫“出國(赴港澳)申請”,上傳附件并遞交;
(2)院系公示。
2.各部委審批
(1)所在單位黨、政領導在線審批出訪事項;
(2)經費負責人、經費經理部委在線審批經費限額;
(3)財資部在線審批經費決算;
(4)人力部在線審批人員資格(注:任務審批之人員初審與出國(境)人員備案初審兩步合二為一);申請人于出訪前1個月,完成以上部委審批
(5)國際部五級初審:專辦員受理并初審材料,與申請人勾通并建立材料;國際部業務分管領導在線復審;
3.校領導初審
外事分管校領導批準、在線簽發(網上申請辦結)。
4.證照、簽證(簽注)申領
申請人自行代辦證照、簽證(簽注)。
5.行前教育
(1)在所在單位完成行前教育;
(2)在國際部達成各項承諾、填寫各項表格。
6.出國(境)
(1)所在單位協同國際部對出訪人員進行日常監管;
(2)出訪人每季度向所在單位遞交出訪小結(限1年以上常年出訪人)。
7.歸國后管理
(1)所在單位完成行后公示,1個月內完成回訪;
(2)出訪人10天內在線提交出訪小結,赴國際部申領歸國報到手續;
(3)出訪人赴財務部申領財務對賬。
備注:
0.涉密人員線下審批(下同)。
1.填寫《行前公示表》,外事副校長簽字蓋院行政章后掛院網段公示,公示完成后在院辦搶走原件隨其他材料交至國際部。
2.由院黨委主任進行行前教育,填寫《行前教育公示表》,院黨委主任簽字蓋院黨委章后掛院網段公示,公示完成后在院辦搶走原件隨其他材料交至國際部。
3.填寫《行后公示表》,外事副校長簽字蓋院行政章后掛院網段公示,同時完成《回訪表》(紙質版,不予公開)。公示完成后在院辦搶走《行后公示表》原件及其他材料交至國際部。《回訪表》由學校存留,定期統一申報國際部。
4.博士后行前及歸國后在中學主頁或企業微訊號“網上辦事大廳”中完成請報帳。
四、學生出國(境)(持私人簽證申請護照):
1.在線申請
(1)申請人登陸“信息門戶”—“外事系統”—“學生出國(境)管理”,在線填寫“出國(赴港澳)申請”,上傳附件并遞交;
(2)院系公示。
2.各部委審批
(1)所在單位黨、政領導在線審批出訪事項;
(2)經費負責人、經費經理部委在線審批經費限額;
(3)財資部在線審批經費決算;
(4)研究生院(研究生)或學工部、教務處(碩士生)在線審批人員資格;申請人于出訪前1個月,完成以上部委審批
(5)國際部五級初審:專辦員受理并初審材料,與申請人勾通并建立材料;
國際部業務分管領導在線復審;
3.校領導初審
外事分管校領導批準、在線簽發(網上申請辦結)。
4.證照、簽證(簽注)申領
申請人自行代辦證照、簽證(簽注)。
5.行前教育
(1)在所在單位完成行前教育;
(2)在國際部達成各項承諾、填寫各項表格。
6.出國(境)
(1)所在單位協同國際部對出訪人員進行日常監管;
(2)出訪人每季度向所在單位遞交出訪小結(限1年以上常年出訪人)。
7.歸國后管理
(1)所在單位完成行后公示,1個月內完成回訪;
(2)出訪人10天內在線提交出訪小結,赴國際部申領歸國報到手續;
(3)出訪人赴財務部申領財務對賬。
備注:
1.填寫《行前公示表》,外事副校長簽字蓋院行政章后掛院網段公示,公示完成后在院辦搶走原件隨其他材料交至國際部。
2.由院黨委副主任進行行前教育,填寫《行前教育公示表》,院黨委副主任簽字蓋院黨委章后掛院網段公示,公示完成后在院辦搶走原件隨其他材料交至國際部。
3.填寫《行后公示表》,外事副校長簽字蓋院行政章后掛院網段公示,同時完成《回訪表》(紙質版,不予公開)。公示完成后在院辦搶走《行后公示表》原件及其他材料交至國際部。《回訪表》由學校存留,定期統一申報國際部。
4.師生行前及歸國后于分管補習員處完成請報帳。
五、外教及國際中學生出國(境)(持私人簽證申請護照,參照班主任及師生出國)
1.出訪申請
(1)申請人線下填寫“出國(赴港澳)申請”及附件;
(2)院系公示。
2.各部委審批
(1)所在單位黨、政領導審批出訪事項;
(2)經費經理部委審批經費限額;
(3)財資部審批經費決算;
(4)人員經理部委審批人員資格;申請人于出訪前1個月,完成以上部委審批
(5)國際部五級初審:專辦員受理并初審材料,與申請人勾通并建立材料;國際部業務分管領導復審;
3.校領導初審
外事分管校領導批準、簽發。
4.證照、簽證(簽注)申領
申請人自行代辦簽證、簽證。
5.行前教育
(1)在所在單位完成行前教育;
(2)在國際部達成各項承諾、填寫各項表格。
6.出國(境)
(1)所在單位協同國際部對出訪人員進行日常監管;
(2)出訪人每季度向所在單位遞交出訪小結(限1年以上常年出訪人)。
7.歸國后管理
(1)所在單位完成行后公示;
(2)出訪人10天內提交出訪小結,赴國際部申領歸國報到手續;
(3)出訪人赴財務部申領財務對賬。
六、教工因私出國(境)及因私證照申領:
(一)通常人員
1.申請
在國際部網站下載東北中學公民因私出國(境)及護照申領申請表。
2.審批
填寫后按表上要求到相關部委審簽后,提交至人力部,人力部統一報至國際部。
(副高及以上教工借取簽證還需填寫《副高以上職務專業技術人員發放歸還證照審批表》,提交至人力部)
3.代辦
人力部出示用印單,申辦者本人持用印單赴校辦在《同意申辦出入境護照的函》上簽章后,持函、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到經偵局代辦證照。
(二)副處人員
1.申請
在網上辦事大廳補報“處級黨員因私出國(境)護照申領/借用”
2.代辦
組織部出示用印單,申辦者本人持用印單赴校辦在《同意申辦出入境護照的函》上簽章后,持函、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到經偵局代辦證照。
附件:
附件1行前行后公示.doc
附件2個人行前教育登記表.docx
附件3團組行前教育登記表.docx
附件4東北中學因私出國(境)及護照申領申請表.doc
附件5副高以上職務專業技術人員發放歸還證照審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