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05 14:08:26作者:佚名
2023年普通高考將于6月7日至8日舉行,高考網上報名系統已開通準考證打印功能。 即日起,考生可登錄系統自行打印《2023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考準考證》。
考生應根據考點情況提前安排前往考點的路線,并確保至少在考前45分鐘到達考點。
提前關注考試當天天氣預報,注意防雨、防暑降溫,注意往返考試途中的交通安全。
注意考試規則中要求考生攜帶和禁止攜帶的物品,按規定準備考試文具。
考生考試規則
考生須自備0.5毫米黑色書寫中性筆、2B鉛筆、橡皮、尺子、三角尺、圓規、卷筆刀等文具,放入透明文具袋內。 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 門票正反兩面均不得涂改或書寫。 不得攜帶、使用修正液、修正帶。
嚴禁考生攜帶(佩戴)手機、手表、金屬首飾、圖書資料、備忘單、草稿紙、電子設備、書包等物品進入考場,否則按違規考試處理。
考生必須在考試開始前至少 45 分鐘到達考試中心。 必須通過檢查后方可進入考點和考場。 因檢查而未能按時到達考點而延誤考試時間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進入考場大門前,須將手機、書包等禁止進入考場的物品提前交給家長或老師等考生,然后主動接受第一次個人檢查。測試人員使用金屬探測器。 在設有安全門的考點,考生必須在安全門處接受安全檢查。 檢查合格后,排隊進行身份核驗和身體健康監測。 核驗通過后,持準考證、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并主動接受監考人員進行身份核驗并使用金屬探測器進行第二次人身檢查。
考生入座后,應將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備查驗。 考生不得中途離開考試。 如有身體異常,應立即向監考人員報告。
考生收到試卷和答題紙后,必須仔細檢查科目是否正確高考時間表2023,是否有漏印、錯印、重印、字跡不清、缺頁、缺損等情況,無誤后必須簽字試卷分發控制清單。 如果發現問題,請立即舉手舉報并申請換貨。 考試開始后如要求補考,延遲的考試時間不予延長。 不得向監考人員提出與試題內容相關的問題。 聽力考試期間,不要詢問監考人員并保持安靜。
考生應在試卷、答題卡指定位置準確、清晰地填寫姓名、考生號、座位號,并在答題卡指定位置粘貼條碼等。 未在試卷發放控制表上簽字、未認真核對所參加考試科目、未認真核對條碼考生信息與本人信息是否一致的高考時間表2023,粘貼的條碼將被視為無效。不準確、漏(涂)、填(涂)錯、字跡不清的答卷與考試科目不一致,影響答卷掃描、評分結果的,責任由考生承擔。
考生不得折疊、撕毀答卷; 不得在答題紙(答題紙)上穿孔、涂寫或做標記。 不得使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得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
考生應仔細閱讀試卷(卡)上的注釋,并按要求作答。 選擇題用2B鉛筆填寫,并在答題卡題號對應的選項上按要求填寫相應的答案; 非選擇題用0.5毫米黑色中性筆作答,并將題號對應的答案填寫在答題卡上。 在相應的答題區回答問題。 在草稿紙、試卷、答題卡作答區寫(涂)與題號不對應的答案將視為無效,不予評分。 如果考生修改了多項選擇題的答案,應使用橡皮擦將原來的選項擦掉,確保擦干凈,然后重新應用新的答案; 如果修改非選擇題答案,應先用筆劃掉無效內容,然后在上方或下方標記寫新答案,或用橡皮或小刀把無效內容刮掉后再寫新答案。內容。
考場時鐘僅供參考。 考試實施過程中,各節點時間以考試中心發出相應信號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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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后,您才能開始答題。 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授課的考生,參加國家統一考試和相應的高職招生考試時,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外語、蒙古語(乙))答題。 特殊問題類型基于問題。 請回答該類型的具體要求)。 以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授課的考生,參加全國統一考試時英語作文,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翻譯數學(文理)、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等科目試卷.,并用相應的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回答問題; 外語科目試題中將國家通用語言部分翻譯成相應的少數民族文字,用所考科目的外語文字作答; 少數民族語言以相應的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答,特殊問題按題型具體要求作答。 對于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授課的考生,參加相應高職院校招生考試時,數學綜合科目和蒙古族畜牧醫學專業課程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翻譯試卷,并使用相應的少數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試卷翻譯。回答問題的語言; 少數民族語言使用相應的少數民族語言。 用本國語言回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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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開始15分鐘后,遲到者不得進入考場參加科目考試。 考生交卷并退出考場后,不得再次進入考試,也不得在考場附近停留或交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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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 他們不準吸煙或發出噪音。 他們不得竊竊私語、東張西望、打手勢或發出秘密信號。 不得參與、窺視、抄襲或故意允許他人抄襲。 不得抄寫答案、交換試卷(卡)、草稿紙。 、文具、物品等不得傳遞,不得將試卷(卡)、草稿紙等考試材料帶出考場。 考生不得穿著國家機構制服參加考試。 自覺服從監考人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監考人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和其他考試工作場所的秩序,不得危害健康。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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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考生應立即停止書寫和答題,將答卷、試卷、草稿紙按順序擺放好,將手放在桌子下面,等待監考人員收走答卷、試卷。等,并發出退出指令。 您可以按順序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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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不遵守本規則、不服從管理、有違法行為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國家教育考試處理辦法》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嚴肅處理。違規行為”,并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 “雙公示”信息系統; 涉嫌犯罪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規定,移送司法機關偵查。 《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的法律責任》 考生必須配合監考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查明并處理其違規事實,并按要求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