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3-15 07:07:02作者:佚名
研究生學位論文質量是衡量學校研究生培養質量的重要指標之一,直接影響學位點評價結果和學科建設成效。 通過研究生論文抽查,可以客觀有效地檢驗學校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學術水平,逐步提高學校研究生論文的整體水平。 同時,有利于監督各培養單位、學位授權點和導師積極履行職責,保證研究生培養質量。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研究生學位授予質量,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關于印發《博士、碩士論文抽樣檢查辦法》的通知》(學位〔2014〕5號),以及貴州省教育廳、貴州省學位委員會根據有關辦公文件精神貴州大學研究生,結合學校實際情況貴州大學研究生,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抽檢結果包括: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對學校博士論文抽檢反饋的結果; 貴州省學位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學校碩士學位論文抽檢結果的反饋意見。 根據《教育部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印發博士、碩士論文抽樣檢查辦法的通知》(學位[2014]5號)精神,“問題論文”是指抽查結果中有2張及以上不合格票的程度。 紙。
第三條 研究生學位論文抽查結果是資格評估和學位授權點專項評估的主要指標。 學校將其作為研究生招生指標配置、學科動態調整、學科建設成效評價、學院績效評價、研究生教育資源配置的重要依據。 。 對“問題論文”比例高或論文數量多的,學校將責令學位授權點限期整改。 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視為無法保證所授予學位的學術水平,啟動撤銷學位授權點的相關程序。
第四條 對抽查中發現“問題論文”的研究生培養單位和導師,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通報全校負責“問題論文”質量控制的相關人員和相關單位。
(二)暫停“問題論文”導師三年研究生招生資格。 三年后,根據我的申請,導師職位將再次進行年度審核。
(三)培養單位博士生每撰寫一篇“問題論文”,培養單位三年內每年減少博士生招生名額3人,并扣除當年每人研究生培養費10萬元。
(四)培養單位碩士生每出現“問題論文”,培養單位三年內每年減少學術型碩士生招生名額5個; 培養單位具備博士生招生資格的,培養單位三年內減少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招生名額5人。 博士生招生名額每年再減少2名。 在減少招生名額的同時,每篇扣除當年研究生培養費5萬元。
第五條 培養單位應當酌情對抽查結果中不合格票數為1的研究生論文導師進行處理,并將結果報研究生院學位辦備案。
第六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