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準備加拿大擔保人(" />
更新時間:2021-05-13 12:56:42作者:admin2
?? 你必須讓移民官相信,完成旅行后,你不會滯留在加拿大。如你提供的情況不真實或含糊不清,不能讓移民官確信你適合進入加拿大,你可能會被拒絕入境。
應準備加拿大擔保人(邀請人或單位)的聯系電話(最好有住家或手機號),以備入境時需與擔保人聯系。
??
特殊情況下,移民官可能要求你交一些保證金,以促使你遵守在加臨時居住的有關規定。如你遵守有關規定,離境時,所交現金將退還。
臨時訪加人員不得在加打工或留學。如要改變身份或延長簽證,必須在簽證過期前3周內向移民部門提出申請。隨身攜帶護照、簽證的復印件及幾張護照照片,以備急用。
??
如果是赴加留學或移民,最好攜帶有關其它證明,以備抵加后使用,如出生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結婚證、畢業證、成績單、學位證書、駕駛執照和經歷證明。上述證明應辦妥公證,并附英文或法文譯文。
海關規定
必須填寫海關申報卡的A、B兩部分。
??超過1萬加元價值的現金、旅行支票、銀行匯票或股票等有價證券必須申報。不許攜帶武器、煙花鞭炮、毒品、文物、珍稀動植物制品、肉、蔬菜、水果、雞蛋及奶制品等入境。19歲以上的旅客每人可帶1。5升酒(或1。14升白酒)、200支香煙(或50支雪茄)入境,超量將征收關稅。
??
在加購物、住旅館及在餐館消費一般要交銷售稅(7%的GST聯邦稅,8%的PST省稅,食品免稅)。旅游者在加逗留期間住宿、采購等消費中的聯邦稅可在出境時向海關申報退稅,出關時出示購物發票及所購物品供海關查驗,填寫有關表格,手續較煩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