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11-08 19:19:00作者:佚名
各院系、全體同事:
為確保我校中學生出國留學獎學金申請、評審工作順利、公開、公正的進行,同時使獎學金能真正發揮激勵先進、表揚優秀、調動朋友國際交流積極性的作用,現將中學生出國留學獎學金申請和評比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諸位朋友仔細對照要求,掌握好時間及時申請,各院系做好推薦初審工作。
一、申請對象
1.申請出國留學獎學金的中學生系我校中國籍全日制專科生和研究生(不包含受國家留學基金委捐助或其他機構全額捐助進行常年出國交流的中學生);
2.在國(境)外進行為期三個月及以上交流學習的中學生;
3.2022-2023學年第二學期(2023年夏季學期)出國交流學習已歸國的中學生和2023-2024學年第一學期(2023年夏季學期)正在美國交流學習的中學生。
二、申請流程及時間要求
1.中學生按照出國留學獎學金申請條件填寫相關申請表(見附件1、2),并由大學相關負責人初審并簽字簽章。
2.申請人需在申請表后附護照頁及出入境章頁,成績單;已發表論文、參與課題、獲科研獎項的研究生需將打印件附在申請表后。
3.審批表填寫要求及注意事項(請中學生和院系非常注意)
(1)加權平均分和專業素養排行的估算截至日期應為中學生申請出國學期的上一學期,即2023年夏季出國交流中學生為從入學至2021-2022學年第二個學期;2023年夏季出國交流中學生,為從入學至2022-2023學年的第一個學期,分數和排行必須由各大學教務秘書初審無誤后簽字;
(2)表格小學習成績、綜合考核成績排行必須標明推選范圍的總人數,總人數要與排行范圍對應一致;
(3)表格中“學院意見”欄必須加蓋大學私章;
(4)上報表格一律為原件申請出國留學的條件,不得使用打印件(申請表須為白色章)。
(5)申請朋友應誠實守信,如實申報,一旦發覺在推選過程中有弄虛造假、虛報信息的情況,將取消其參評資格,同時中止該生貨款領取申請出國留學的條件,追回已領取的捐助款,情節嚴重的將給與紀律處分。
4.完整紙質版申請材料請于11月12日16:00前交至國際交流合作處綜合樓1121;
5.評審辦公室將統一進行獎學金評審并領取獎學金。
如有疑惑請咨詢國際交流合作處:屈老師,李老師。
附件:
1.
山東工商學院出國(境)留學獎學金申請表(大專生).doc
2.
山東工商學院出國(境)留學獎學金申請表(研究生).doc
3.
閩商黑大〔2021〕125號關于印發中學生出國(境)留學獎學金施行辦法的通知.pdf
國際交流合作處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