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5-13 17:13:32作者:admin2
1、申請人必須在加拿大學校注冊才能獲得簽證。獲簽后必須在那所學校就讀,如果中斷學業,則可能將被驅逐出境。現有的政策是申請人只須證明他們有在加拿大求學的打算,就能申請學簽。
2、學生只有在被政府認可的學校就讀,才能獲得簽證。現有的政策是在任何學校就讀,就能獲得學簽。
3、持有簽證的全職學生在就讀了6個月的學位(degree)、文憑(diploma)、證書(certificate)課程,或職業性、專業性培訓(vocationalorprofessionaltraining)之后,就可以不用另申請工作簽證,而利用課余時間打工,但是每周不能超過20小時。現行法規則是,持學簽的學生需另外申請工簽才可打工。
4、只有在本地高中,或政府認可的教育機構就讀的留學生,在就讀含有實習項目的課程時,才有資格申請該項目的實習工簽(Co-OpWorkPermit)。現有的規定是,只要課程中含有實習項目,任何學校的留學生都可以申請簽證。
5、在本國政府認可的教育機構(含中、小學)就讀的交換生、訪問生,或者已滿足了上述教育機構錄取條件的訪問簽證持有人,都可以在加拿大境內申請學生簽證。舊規定是訪問簽證持有人不能在加拿大境內申請學習簽證。
6、留學生畢業后90天學生簽證自動無效,必須離境,除非申請到了有效的工作簽證或其他獲準逗留的文件。舊規定則是留學生畢業后,仍可逗留在加國直至其簽證到期。
7、擁有外國國籍的原住民(registeredindians)可以無需申請學生簽證來加拿大學習。
8、留學生在遞交了“畢業生工作簽證”(Post-GraduateWorkPermit)申請后即可全職工作。現有的規定是在等候該簽證期間是不準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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