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親 舊社會,男婚女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布袋里買貓”。雙方家長愿成親時,互送八字單兒(庚貼),大婚相“合”,請冰公(媒人)正式提親。40年代以來,特別是新中國成立后,男女青年" />
更新時間:2023-10-13 02:34:02作者:admin2
婚禮程序
定親 舊社會,男婚女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布袋里買貓”。雙方家長愿成親時,互送八字單兒(庚貼),大婚相“合”,請冰公(媒人)正式提親。40年代以來,特別是新中國成立后,男女青年過問終身大事,有查訪、相親、看家之舉。兩家同意成婚,擇定“吉日”,在男家(東區在女家)舉行訂婚儀式,民間稱之會親。除設宴外,還需贈女家四色水禮(酒、肉、掛面、大米)、果餡、衣服等。近年城鎮時興雙訂親,為通常禮物的2倍。女贈男穩跟鞋1雙、裹頭帽1頂、長命帶1條。訂親衣物,今多由男女本人共同購置。訂婚后,有紅白大事,相互往來;清明諸節,互贈食品等禮物;逢閏月,男方贈女方閏月衣。
正式聘禮,定親前一次商定,視經濟情況于婚前一次或分批交清。彩禮少則1個布(5~10丈)、1個斗兒(1斗糧)、1份禮(銀洋24元或人民幣240元),多則銀洋百十元或人民幣數千元。愛厚擇親,則不計錢財。近年,城鎮彩禮多不以討價還價形式出現,一般由男方向女方主要親屬贈送衣服、被褥等,或放現金數百或千余,女方有收有退,或全不收受。
迎親 結婚年齡,富家較早,貧者稍遲。舊時,男子十五六(虛歲)、女子十三四歲就有完婚者;一般為16~18歲。建國后,多依法辦事,但山村仍有早婚或未行登記非法同居者,70年代后尤多。舊時,20歲禁婚;一家不得同時娶兩個媳婦。
婚期一般請陰陽生依據男女本人生年八字和“命相”推定。若長時無“吉日”,可于臘月二十三至除夕娶親,其間為所謂亂婚之日。少數青年選五四、國慶、元旦等佳節完婚。
昔日,無論何時迎親,新郎新娘身穿棉衣,男長袍、禮帽,肩挎火蛋(紅綢彩球),女紅襖綠褲,頭蓋紅布,背系銅鏡。今新人胸戴紅花,新娘多著紅上衣(忌穿白衣),頭佩彩花,其余取便。新娘妝新時的衣服民間謂之媵衣。
至期,鼓樂(吹手)引路,奏〔大開門〕。男方由親戚和族人前往女家引人。當地有“姑不引,姨不送,姐姐引的人樣俊,妗子引個黑棗棍”之謂。姑娘、孕婦、再婚女子、寡婦等禁忌參與。送親者(媵公)總人數去時為單,歸來成雙(含新娘);送人婦女須為迎親婦女的2倍。女方外家押箱,弟弟跟箱,兄長押轎。
迎親工具,舊時為轎,繼為牲口(名曰媵馬,以騍馬、母驢為限),今多用車輛。啟程前,新郎上轎一坐,抬行數步,稱之壓轎。
迎親者須帶新娘裝束所用衣物及離母糕、離母肉、四色水禮和大饃饃等禮品外,還要拿半瓶青油;娘家帶陪房(嫁妝)、雙方枕頭、鏡子、扣轎碗、扣轎盆(便盆)、燈油(添滿上述油瓶)、兒女扁食面、寬心湯(米、面)等。
迎送婦女,有“舉頂”之俗。每人8個饅頭、8片肉、1對酒盅、1雙筷子置桌上或盤內,請婦女收受。此為雙頂,單頂只有4片肉。兩家對等,規格相同。迎親婦女帶小孩,娘家以錢贈賜;送親婦女之孩,由婆家加倍償錢。
新娘上馬(轎、車)時,足忌著地,由舅父(叔父、兄)抱上,或走紅色地毯(農村多以氈代之),若距離較長,用數條氈替倒,謂之倒氈(下轎入洞房同此)。啟程,禮炮齊鳴,鼓樂開路,迎者在前,新娘居中,送者緊跟,遇村過街,奏樂緩行。沿村親屬于路旁置桌敬酒,稱之過路(今多省略)。途中遇迎親者,同向而行,搶道居先;相對而走,搶左速過,新娘相見,互贈小禮,謂之搶路。據說搶早居左者,日后可富裕向上。昔日新娘乘轎,一路不得大小便,故需提早節食。
歸村,高奏〔大擺隊〕或〔得勝回營〕,碾、磨遮苫,廚房鍋蓋反扣。落轎(下車)時,凡同新娘生肖相“克”者,均行回避,不得觀看。新娘走在氈上,婆婆贈墜手錢。院擺方桌,上置供器、米斗,斗內插掛豬尾之秤、系鏡子之尺。主持者焚香,新人并肩齊跪,行拜天地之禮。禮畢,新娘雙手攀托米斗,新郎抱斗向洞房退行,此時吹手由屋內向外鳴號,謂之沖帳。上俗多消亡或淡化。
洞房有專人把守,上頭前閑人、寡婦、孕婦、姑娘禁入。入洞房后,活動有:(1)咬福糕。油糕12片,1次兩片,6次咬完。(2)喝寬心湯。(3)抱孫子。備酒菜、蒸饃于盤,搗蒜缽放于一旁,婆或公抱2枕頭,在新人面前邊搗蒜,邊吃喝,口中念念有詞。(4)遞胭脂。由小侄男侄女向新娘遞毛巾和香皂之類,新娘以物致謝。(5)開臉。以線相交,給新娘絞撅面毛,亦稱撅臉。(6)踩四角??幌滤慕歉鲏汉颂?粒,炕中4粒,同處壓穿有紅線針8支,男女踩搶席下核桃,多者為上。(7)上頭。新人并坐,將面魚(娘家備)一對系線放其兩旁,面籃一對置懷前,大饃一對、小饃2碟、菜兩碟、蜂糖和米飯以及酒盅、筷子、梳子等置于盤內或桌上。男女互敬交杯酒,共吃米飯、蜂糖,男給錢物,女贈鞋子,新郎當場穿上。然后由所謂“命相好”的長者或平輩(男女均可,不含父母)將新人頭發攏在一起,向男女各梳6次,梳一次唱1曲,一直唱到12曲。詞曰“一木梳梳尖,二木梳梳尖尖長,三木梳梳撂過東方墻;你年青,我也年青,咱二人年青正好成親;成親親,成親親,一朵花兒紅楞楞”,等等。
晚上,鬧房、聽房;通宵不得熄燈。舊時,是夜忌。次日黎明,婆婆手柱木棍,一手抱升(升內放24個餃子、12個小饃,名曰兒女扁食、兒女饃),喚醒新人,順口朗誦:“手里拿個升子,明年生個孫子;攔門戳一棍,兒女一圪陣?!彪S即捅破窗紙,將食物拋入,夫婦1次享用。
過去,正式婚禮兩天,迎親的次日見大小、磕輩兒頭、放拜禮。總管(或迎客人)以先親屬后朋親(朋友和鄰里)、先外家(新郎舅家)后其他的約定次序,呼唱客人稱謂,新郎、新娘聞聲禮拜(長輩跪叩,平輩作揖),受拜者放拜禮。
回門 新婚翌日,新娘由新郎、新郎的外爺或叔父、姑父陪同,前往娘家拜訪,娘家盛情接待,謂接回門。民間有“新女婿上炕,南瓜醮醬”之諺。其間,新娘弟妹及姐夫給待新郎的餃子中包草節、煤渣、辣面、食鹽等,或者給其臉上抹黑,借以密切關系,試探新郎才智,新娘暗中保護。新娘返回夫家時,由母親(或外婆、舅母等)相伴,曰送回門。
對七八 舊時,新娘在夫家住滿7日后,娘家接去住8日,雙日返回夫家,撕破天窗1格,謂對七八。再回娘家無此定例,但3年內往返娘家都要參拜公婆和嬸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