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3-08 10:12:40作者:佚名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專科招生。
第三條 學校全稱:白城師范學院
學校類型:普通高等教育機構
學校類型:公立
招生層次:本科、專科
第四條 學校地址:吉林省白城市中興西路57號。
第二章 學歷證書的頒發
第五條 學生完成培養計劃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達到畢業條件的,本科畢業生由白城師范學院頒發國家本科畢業證書; 專科(高職)畢業生由白城師范學院頒發國家專科證書。 (高職)畢業證書。
第三章 收費標準
第六條 學費收取標準
大學本科:
漢語言文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元;
思想政治教育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元;
教育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元;
學前教育專業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小學教育專業每學年收入3500元;
數學及應用數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元;
物理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元;
歷史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元;
化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元;
應用化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元;
汽車服務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元;
地理科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元;
生物科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元;
生物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元;
公用事業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元;
統計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元;
園藝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元;
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元;
動物科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元;
學前教育(中外合作)專業:每生每學年18000元;
市場營銷專業:每生每學年3800元;
工程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3800元;
文化產業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3800元;
物流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3800元;
旅游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3800元;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每生每學年3800元;
機電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3800元;
財務管理(校企合作)專業每生每學年費用7000元;
土木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4000元;
道路橋梁及渡河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學費4000元;
法學專業學生學費為每學年4200元;
體育專業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4200元;
電子信息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4400元;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每學年收入4400元;
物聯網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費用4400元;
軟件工程(校企合作)專業每生每學年7500元;
英語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
商務英語專業每學年收入4600元;
日語專業每學年4600元;
廣播電視專業:每生每學年6200元;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每生每學年6200元;
音樂專業每學年收費標準為6200元;
音樂表演專業:每生每學年6200元;
網絡與新媒體專業:每生每學年6200元;
美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視覺傳達設計專業:每生每學年5400元;
環境設計專業:每生每學年5400元;
環境設計(中外合作)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2000元。
副專業:
中文教育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3300元;
數學教育專業:每生每學年3300元;
小學教育專業學生每學年收入3300元;
會計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元;
建筑工程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3700元;
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4100元;
機電一體化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4100元;
英語教育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4300元。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相關手續
第七條 國家對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的主要內容
按照《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院校、高職院校、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的要求,我校設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區所在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師范生免費教育、退役軍人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學生貸款報銷、義務兵役國家資助、新生入學資助項目、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經濟資助政策。
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入學前,可向戶籍所在地縣(市、區)教育部門申請信用助學貸款,用于支付學費和住宿費。 入學時白城師范學院分數線,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以通過學校開辟的“綠色通道”報名。 入學后,學校經核實后將采取不同措施提供資助。 其中,學費和住宿費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國家勵志獎學金為輔; 生活費以國家獎學金為主,勤工助學補貼為輔。
第八條 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校內資助政策的主要內容
我校全額提取營業收入的5%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學校設立校長獎學金,獎勵標準4000元/年; 多項社會獎學金,獎勵標準3000元/年。
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補貼標準為400元/月。
實施“額外的翅膀工程”,促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高綜合素質。 改善經濟條件對學生成長發展的限制,促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全面發展。 打造集“物質保障、能力提升、精神激勵”于一體的扶貧育人新平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成長成才。
第九條 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對象認定及相關手續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以其及其家庭能夠籌集的資金,無法承擔在校學習期間基本學習和生活費用的學生。 學生須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學校按照有關部門規定的標準和程序,通過民主評估確定家庭經濟困難。 學生申請家庭經濟困難認定時,應當提交《大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說明家庭經濟狀況。 學校將根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的結果白城師范學院分數線,按照資助政策的相關規定提供相應的資助。
第十條 其他
有關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的詳細信息今日網校,請參閱《大學生資助政策簡介》。 本《簡介》每年由國家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印制,與錄取通知書一起郵寄給每位新生。
第五章 入學須知
第十一條 專業培訓外語要求
英語和商務英語專業只接受會說英語的考生。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軟件工程專業部分主要課程采用英語授課。 會說其他語言的考生應謹慎申請。 其他專業沒有語言限制。
第十二條 專業培訓男女生比例要求
所有專業均向男性和女性開放。
第十三條 專業培訓身體健康要求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參照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入場規則
(一)投資比例
根據志愿填報批次情況,學校查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 根據平行自愿備案批次,調整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生源省份招生比例有特殊規定的,按照生源省份招生比例要求執行。
(二)錄取原則
按照“專業優先”的錄取原則,錄取專業時遵循錄取分數線從高到低、專業從先到后的原則。 根據考生的第一專業偏好,如果第一專業名額已滿,考生將被安排在第二、第三專業偏好,以此類推。 若所申請專業招生名額已滿,符合專業調整的,可調整至未滿專業。 不遵守調整的,予以開除。
優先級:當考生成績相同時,按照單科、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序。 文科類別按語文、外語、綜合藝術、數學順序排列,學科成績較高者優先; 理科類依次為數學、外語、綜合科學、語文,科目成績較高者優先。
1、體育專業:
體育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全省最低控制分數線且專業課合格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綜合成績)錄取成績=文化課程總成績的60%+專業課程總成績)100%),如果綜合成績相同,則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最優秀的學生。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且專業課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績擇優錄取他們的專業課程成績從高到低。 專業成績相同的,按照高考文化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藝術類專業:
我校藝術類專業以考生所在省相應專業統一考試(聯考)及格成績錄取。
美術學、環境設計、環境設計(中外合作辦學)、視覺傳達設計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且符合條件的考生中通過專業統一考試(聯考)的,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高分擇優錄取。 錄取采取擇優錄取(綜合成績=文化課程總成績的60%+專業課程總成績的100%)。 綜合成績相同的,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音樂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全省最低控制分數線并通過專業統考(聯考)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至低(綜合成績=文化課總成績的60%+專業課程總成績的100%),如果綜合成績相同,則按專業成績錄取。
音樂表演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全省最低控制分并通過專業統考(聯考)的考生中,按高考成績擇優錄取。專業課程從高到低。 如果專業成績相同,則按照文化科目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最優秀的學生。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最低控制線并通過專業課統考(聯考)的考生,按招生原則為“專業優先”,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入場。 如果文化課成績相同,則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最優秀的學生。
(三)專業調整
當所有考生的專業愿望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整的,將根據提交的成績從高到低調整到其他專業,直至名額滿為止; 對已申請入學但不符合我校錄取條件且不服從調整的考生,將給予拒絕處理。
(四)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機構的規定加分錄取。
第十五條 其他說明
招收少數民族本科預科課程。 預科階段,學生在吉林省教育學院少數民族預科培訓基地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