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10-19 19:12:35作者:佚名
德州大學2020年招生章程
01
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中學和考生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等部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德州大學招生工作實際,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2020年度德州大學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德州大學招生投檔工作施行“陽光工程”,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評、綜合評價、擇優投檔”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父母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02
分校概況
第四條中學全稱及代碼:德州大學,10454。
第五條校區地址及郵政編碼:廣東省濟寧市均安路1號,。
第六條辦學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中學。
第七條辦學層次:大專。
第八條中學沿革及批準時間:中學前身為滄州師范本科校區。2007年3月,教育部即將批準籌建徐州大學。
第九條中學概況:德州大學是教育部批準籌建的一所省屬全日制普通專科院校。分校設學于景色秀美、人文薈萃的歷史文化名城、儒家文化發祥地、孔子故里——山東省泰安市。
中學占地115.60萬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積56.91萬平方米;圖書館紙質藏書184.33萬冊,英文刊物1211種;電子圖書99萬余冊,電子刊物332萬冊,優秀博碩士論文871萬篇,電子資源數據庫46個。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1.34萬元。現有20個教學單位,50個專科專業、23個本科專業。現有教員工1200人,其中,獲得博士學位116人、獲得碩士學位511人,正中級職稱81人、副中級職稱269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者5人,浙江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3人,湖南省教學名師5人。現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20189人。
中學建有市級特色專業8個、省卓越人才培養計劃試點專業2個、省應用型人才培養專業發展支持項目專業2個,市級高水平應用型專業(群)3個。市級教學團隊3個,省院校黃大年式班主任團隊1個,省高等中學優勢學科人才團隊1個。省實驗教學示范中心1個。市級精品課程24門。2014年以來,獲市級教學變革研究立項項目10項,獲教育部產學合作協同育人立項項目34項,獲省高等教育教學優秀成果獎9項。
中學建有湖南省院校重點實驗室1個,省院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個,省院校青年創新團隊發展計劃2項,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1個,省科普教育基地3個。2016-2019年,獲國家級科研項目12項、省局級科研項目90項;獲省局級獎勵2項;發表論文800余篇,其中核心刊物450余篇,SCI、SSCI、CSSCI、EI收錄364篇;獲授權專利356件,其中PCT國際專利1件、中國發明專利53件。
中學堅持立德樹人,注重中學生綜合素養培養,籌建中學生社聯95個,積極舉辦豐富的校園文化活動,培植校園文化品牌,拓展素養教育的空間。近兩年我校中學生在50余項學科專業及科技文化大賽中獲得市級以上獎勵518項,其中國際級三等獎1項,國家級銀獎31項,二等獎12項,三等獎19項,市級銀獎107項,二等獎134項,三等獎214項。
中學注重強化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與日本佛羅里達學院、英國曼徹斯特城市學院、法國蓬圖瓦茲學院、韓國平澤學院等美國39所院校構建了校際合作關系。
中學秉持“博學篤學、擇善敦行”的校訓,以“至誠至樸、求是求新”的學風、“誨人不倦、敦品勵學”的教風和“學而不厭、切問近思”的校風,傳播文明,探索新知,培植英才,先后為國家培養了10萬余名優秀人才,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
03
招生組織機構
第十條中學創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定招生新政、招生章程等規章,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一條中學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施行招生投檔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專科招生宣傳及投檔工作。
第十二條德州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對中學招生投檔工作施行全程監督。在投檔期間創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地點:濟南大學行政辦公樓A301。監督電話:-。
04
招生計劃與招生條件
第十三條招生計劃:根據教育部核準的、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我校2020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招生計劃通過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十四條招生條件:根據教育部當初施行的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工作規定等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05
投檔
第十五條英語語種要求:法語、商務日語、英語教育專業英語語種限定法語,其他專業不限。分校公共英語為外語、俄語。
第十六條男女比列:男女比列不限。
第十七條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障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復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提檔比列:根據各市(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有關規定比列提檔。
第十九條投檔原則:根據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正、公正、公開的原則,以中考成績為根據,結合考生綜合素養評價,擇優投檔。
對于錄取分相同的考生,遵守考生所在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份規定的位次原則進行投檔。
中學執行考試招生制度變革文件精神,對廣東、上海、天津普通院校招生專業(或大類)設定選考課目要求,考生需在滿足選考課目要求前提下補報相關專業志愿。
(一)普通類專業投檔原則
對于中考綜合變革省份:河南、上海、天津,普通類專業根據考生所在生源省(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投檔原則,根據“分數優先,遵守志愿”進行投檔。
對于其他省份:普文、普理類進檔考生按專業志愿優先規則投檔,按照考生的專業志愿、文化總分、相關課目成績并參考復檢情況,優先投檔第一專業志愿,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時,安排第二專業志愿濟寧學院錄取查詢,依這種推。
(二)廣東省公費師范生投檔原則
公費師范生在提早批次投檔,根據分數優先的原則依照考生補報的專業志愿和各專業分市計劃擇優投檔。
(三)夏季中考投檔原則
夏季中考進檔考生根據專業類別,按照考生的錄取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投檔。
(四)藝術類專業投檔原則
1.音樂學(師范類)專業使用音樂類統考(北京學院平臺)專業成績,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投檔;若專業成績相同,則根據中考文化成績(含新政加分)從高到低擇優投檔。
2.街舞學(師范類)專業使用街舞類統考(廣東青年政治學院平臺)專業成績,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投檔;若專業成績相同,則根據中考文化成績(含新政加分)從高到低擇優投檔。
3.音樂教育(師范類)(大專)專業進檔考生按中考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次序投檔。報名我校音樂教育專業考生要取得專科高校音樂學專業合格證。
4.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裝設計、美術學(師范類)、數字媒體藝術、美術教育(師范類)和環境藝術設計專業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次序投檔(綜合分成績相同時,優先投檔專業成績高者。若專業成績仍相同濟寧學院錄取查詢,優先投檔中考文化成績高者)。
(五)體育類專業投檔原則
運動復健、體育教育(師范類)(專科)和體育教育(師范類)(本科)專業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次序投檔(綜合分成績相同時,優先投檔專業成績高者。若專業成績仍相同,優先投檔中考文化成績高者)。
(六)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對投檔規則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規定。
(七)志愿間不采用分數級差,無相關課目的成績要求。
(八)考生報名志愿均不能滿足招生計劃時,可從服從調劑的考生中進行調劑,對未報我校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不予投檔。
(九)在確定投檔資格時,執行各市(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錄取的新政規定,無單科成績要求。
第二十條中學招生計劃及投檔結果由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同時通過中學招生信息網公布,考生也可致電中學招生辦公室咨詢。各專業招生計劃在實際投檔時經主管部門批準將依據報名等情況進行調整,具體投檔結果以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每一批次投檔工作結束后,投檔結果及時通過泰安大學網站()公布。中學招生咨詢電話:-、。
中學按投檔新生中考信息中的通訊地址和寄件人寄發投檔通知書。
06
收費、退費標準與捐助新政
第二十一條收費標準:我校推行學分制收費,根據魯價費函〔2017〕50號文件執行。收費標準如有變化,中學將根據廣東省發展和變革委員會新批準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二條依據不同的住宿條件,住宿費為每生每學年600-1300元。根據魯發改成本〔2019〕804號文件執行。
第二十三條捐助新政:中學設有中學生捐助管理中心,全面落實各項中學生捐助新政,制訂了建立的規章制度,完善了規范化的“獎、助、貸、補、免”資助體系。
籌建“綠色通道”,確保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順利入學。對家庭經濟困難中學生,通過生源地助學按揭、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中學生捐助、勤工助學等方法進行獎勵和捐助,完善了建立的家庭經濟困難中學生捐助體系和長效服務機制。
第二十四條中學生因故轉學或受校紀處分開除學籍的,退錢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高等中學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魯政辦字〔2018〕98號)有關規定執行。
07
資格檢查與證書頒授
第二十五條新生入學資格審查:根據國家和中學有關規定,中學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審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學資格。中學生入學后,中學在三個月內進行檢查,檢查不合格者,取消學籍。
第二十六條修業期限:普通專科專業基本修業期限為4年,普通本科專業基本修業期限為3年。中學推行彈性修業期限。
第二十七條頒授學歷證書的中學名稱及證書種類:中學生在中學規定的修業期限內,修完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內容,成績合格,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結業要求的,中學準予結業,由中學頒授結業證書;符合結業條件并達到學位授予條件的專科結業生,經中學學位評定委員會批準,由中學頒授學士學位證書。
08
附則
第二十八條德州大學招生投檔工作施行“陽光工程”,中學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進行培訓、招生的相關活動,禁止與招生投檔掛鉤的亂收費行為,嚴肅取締以誤導、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投檔資格的行為。對以德州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中學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九條中學往年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新政不一致之處或未盡事宜,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新政為準。
第三十條本章程由德州大學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