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10-30 20:13:52作者:佚名
□本報記者戰海峰
“都交給我們吧,你雖然放心,我們保證能讓你上世界頂級學院。”
“我們保證你能被世界Top50的學院投檔,否則全額退票。”
近些年來,海外留學熱度持續攀升,因為信息把握渠道的短缺及申請程序的繁雜哈爾濱留學中介,委托留學中介機構申領成為熱門選項。但因機構服務質量良莠不齊,引起的問題也日漸顯現。
上海兩江新區(自貿區)人民法庭近日審理的兩例案件中即存在機構因疏漏未及時代辦相關手續,致使中學生難以入學;機構隨便變更承諾的入學條件等情形,應導致有出國留學計劃的父母和朋友關注。
2021年3月,小陳計劃到法國完成研究生階段的學習,并與留學中介機構簽署協議,按約定支付了服務費及應由機構繳納的雜費。但當小陳前往法國后卻被中學告知其未按量收取雜費,未被該校投檔。小陳與機構進行了協商,但機構僅交納其部份費用。小陳遂控告至法庭,要求中止雙方簽署的協議,并給與賠付。
該案經法庭調處,小陳與機構就其入學事宜達成一致,并最終申領了備選中學的入學手續。機構在交納合理費用后,剩余的服務費及繳交雜費給以退還。
在另一起案件中,小歐的兒子于2020年8月計劃將女兒送到美國留學,與留學中介機構簽署《出國留學服務協議》,就小歐留學美國國立學院或南洋理工學院專科保錄等事宜進行了約定,并承諾若因非小歐自身緣由造成保錄失敗或則機構偽造收據造成小歐休學,機構全額退票。協議簽署后,小歐媽媽收取了昂貴的服務費用。后小歐無法成功入學,要求機構退票哈爾濱留學中介,機構以小歐不配合聽課、考試等為由,拒絕退貨。因雙方無法就備選方案達成一致,且對協議約定的入學條件理解存在分歧,小歐控告至法庭。
該案因留學中介機構難以舉證證明小歐確有不符合約定的入學條件等情形,而上訴已自行安排其他中學入學,鑒于該協議已難以實際履行,法庭依法確認協議已解除,并裁定機構返還小歐已繳交的保錄費用。機構不服提出再審,一審裁定駁回原告,維持原判。
出國留學之路,不論是父母還是中學生本人,都應當擦亮雙眼,防止深陷留學中介機構的套路。這么在留學之路中,如何能夠防止機構協議糾紛對中學生未來的影響呢?法院給出建議:
首先要做足留學“功課”。要盡量多地搜集信息,不宜偏信某一個機構提供的資訊,多方面求證,認真比對篩選,防止因信息不對稱落入留學中介機構的“陷阱”。不要輕信所謂通過走特殊渠道或則支付高額費用步入世界頂級學院的說法,盡可能選擇正規中介機構,必要時可以查看其有無相應資質,是否超過許可的經營范圍營業,有無涉訴情況等。
其次要認真審查協議。不要盲目簽署協議,而是認真閱讀協議內容,非常是入學標準、入學條件、退費條款、違約責任等核心內容,防止模糊性的抒發和有歧義的敘述,機構口頭承諾一定要落在紙面上。可以參考由教育部、工商總局制訂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協議示范文本》(GF-2016-1002),就協議內容與中介機構進行充分的談判。
最后要完整存留證據。在協議履行過程中,要注意存留與中介機構的溝通、交易記錄,包括即時通信聊天記錄、音視頻記錄、材料遞交記錄、款項支付記錄等;如是中介機構向中學遞交的材料或收取的費用,要及時向機構索取遞交成功或收取成功的截圖,查詢申請進度。倘若發生糾紛,要積極與中介機構協商,協商不成的,及時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部門投訴,或向人民法庭控告。
《法治晚報》2023年10月29日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