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0-31 15:07:28作者:佚名
根據(jù)《廣東省教育廳轉發(fā)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辦理中小學生學籍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教育部印發(fā)《中小學學籍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等相關規(guī)定,為進一步完善茂名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2年秋季義務教育轉學有關事宜,事項特此通知如下。
1. 可接受轉學生申請的學校
根據(jù)今年秋季局直學校具體班級學生人數(shù),部分年級有空缺名額的公立義務教育學校可接收符合轉學條件的學生。局屬學校空缺名額及年級分布如下:
(1)小學二年級:市博雅中學(南校區(qū))、市第二中學、市小學、市豫園中學小學部、市第二小學、市第三小學、市江濱小學、市光華小學、市向陽小學、市衛(wèi)民路小學、石文東街道小學、石橋南小學、石一乙烯基小學、石橋北小學、石溪崇文學校、石洞灣學校。
(2)小學三年級:市博雅中學(南校區(qū))、市第二中學小學、市豫園中學小學、市第二小學、市第三小學、市江濱區(qū)小學、市方興小學、市光華小學、市向陽小學、富華小學、文東街道小學、橋南小學、乙烯基小學、雙山小學、崇文學校、東灣學校。
(三)小學四年級:市第二中小學、市豫園中學小學部、市第二小學、市第三小學、市江濱小學、市光華小學、市向陽小學、市衛(wèi)民路小學、市崇文學校、市東灣學校。
(四)小學五年級:市博雅中學(南校區(qū))、市二中、小學、市第三小學、市江濱小學、市光華小學、市橋北小學、以及市崇文學校。
(五)小學六年級:市第二中小學、市富華小學、市衛(wèi)民路小學。
(六)初二年級:市第二中學、市春曉中學、市博雅中學(南校區(qū))、市啟源中學、市行知中學、市新世紀學校、市龍陵學校、市豫園中學。
(七)初三年級:市第二中學、市春曉中學、市博雅中學(南校區(qū))、市啟源中學、市行知中學、市關山學校、市新世紀學校、市龍陵學校、市育園中學、市育才學校、市東灣學校。
2. 轉讓條件
(一)原就讀于非局屬公辦學校且戶籍在茂名市(局屬公辦學校學區(qū))的學生,可申請轉學。
(二)原在非局直辦學校就讀的流動兒童,符合茂名市區(qū)流動人口條件的,可以申請轉學。
(三)河東區(qū)局直屬公辦學校之間原則上不受理學生轉學申請。如果確實需要申請轉學,學生的城市戶口地址必須與父母的房產地址一致茂名市第十九中學,并且相應地區(qū)的學校和年級必須有空缺。學位。
申請轉學的學生不能轉入已就讀的年級(例如: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就讀四年級的學生不能申請2022年秋季轉入四年級茂名市第十九中學,只能轉入到五年級)。
3. 轉讓原則
在滿足轉學條件的前提下,按照以下原則安排入學:
(一)優(yōu)先考慮在非局直公辦學校(包括鄉(xiāng)鎮(zhèn)、外地、民辦學校等)就讀的學生。
(2)根據(jù)學校名額情況,申請轉學的學生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統(tǒng)籌安排。
(三)同一學校同年級報考人數(shù)超過名額時,優(yōu)先考慮家長在茂名市(局直屬公辦學校招生區(qū)域)擁有房產的學生)(同等條件下網校頭條,按購買時間先后順序安排)。
4. 報名及轉學安排
(一)信息登記
1.轉學生網上信息登記時間
2022年8月7日至8月13日。
2、轉學生信息登記方式
請家長或監(jiān)護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茂名市中小學綜合管理平臺(網址:)了解轉學政策、報名流程等信息,使用手機瀏覽器或微信掃描二維碼登錄茂名市招生報名系統(tǒng),如實報名、填寫信息。提供招生注冊系統(tǒng)的相關信息并設置密碼(請記住密碼)。上傳相關文件的圖片。確認信息無誤后,使用密碼登錄系統(tǒng)并再次確認后再提交系統(tǒng)。網上審核通過后視為報名有效,否則報名無效。如果網上報名信息與上傳的信息不符,工作人員會將其退回給家長重新填寫。
3、網上報名時需上傳的圖片信息
申請材料如下:(一)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及其子女(被監(jiān)護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戶口頁、家庭主頁、學生頁); (二)學生父母的結婚證明; (三)學生的出生證明; (四)實際居住的有效證明(房產證或房產證、購房協(xié)議、宅基地證、集資住房證、租賃登記等)。
網上報名時須由家長或法定監(jiān)護人上傳證件圖片及信息。圖片必須清晰、完整。
(二)審核信息
此鏈接的審核不需要家長現(xiàn)場提供信息。市教育局組織人員網上評審。
審核截止日期:2022年8月13日。
(三)信息核實
市公安局、市房地產檔案館將核實受讓方戶籍及受讓方家庭實際居住的房產信息。
(四)成績公布及入學申請
1、安排劃轉結果公布時間:8月25日。
2、查詢結果方法:(1)網上查詢,登錄報名網站查詢安排轉學結果; (2)短信方式,市教育局將安排結果通過短信平臺發(fā)送至家長手機上。
5、注意事項
(一)轉讓申請材料以本公告發(fā)布前提供的信息為準。
(二)市教育局會同有關部門對戶籍、房產、租賃等相關證明材料進行核實。凡發(fā)現(xiàn)故意偽造、騙取轉會資格的,一經發(fā)現(xiàn),將取消轉會資格,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3)家長應自行辦理轉學手續(xù),不要委托他人辦理,以免上當受騙。
(4)請家長到原學校領取新學期教材。
附錄:
茂名市教育局
2022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