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10-28 08:44:08作者:admin2
申請人工作單位必須在留學生服務中心立戶,并提供留學生落戶北京相應指標; 在國內高校畢業后直接出國留學的人員,在國外學成后回國工作的;或者出國前已經辦理了辭職、離職等解除公職手續的留學回國人員;在國外取得碩士以上學位(含碩士);出國留學一年以上(具體參照護照出入境時間,累計境外停留時間要滿360天);學業結束回國兩年內就業并提出申請。具體時間參照學業、進修、境外工作結束時間、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上的
學業結束時間以及護照出入境記錄。學習結束后在國、境外工作者還另需提供國、境外工作證明(包括合同、工資單、稅單或者機構負責人簽字的工作證明等);在京用人單位已經依法與留學回國人員建立勞動人事關系,簽訂一年期以上(含一年)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和留學回國人員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等),繳納社會保險費。
首先你不是北京的,你的戶口是不能掛留學中心的。而且不建議戶口檔案分開掛,所以掛留學生服務中心不太靠譜,但畢竟好像檔案掛那里碩士兩年后可以申請北京戶口,但檔案掛在那里要簽證復印件,手續挺多的,好處是留學期間檔案不空白,但其實也沒什么作用,只要你留學的學校靠譜就行;回國其實找工作的時候單位不一定認為你是應屆生,我們老師說國家有規定除了保研和考研的其它的都其實不算了。我們學校說的是優選是掛到父母的單位里,一般沒有關系不好辦。然后就只能掛到人才市場了。反正我就把戶口遷回家了,檔案掛家那邊的人才市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