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2-09 08:14:20作者:佚名
申請出國留學,應具備以下四項基本條件:
1、有一定標準的外語水平;
2、有一定自理能力;
3、有充足的經濟來源;
4、身體健康。
支持我國公民自費留學的主要政策是:
1、中等學校畢業生、在校自費大學畢業生申請自費出國留學,可持有關證明材料直接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自費出國留學手續。
2、大專以上的公費在校學生和公費培訓的大專以上學歷人員(包括歸國華僑、國外華僑、香港、澳門、臺灣同胞和外籍華人的直系、非直系眷屬)在國內服務一定年限或償還高等教育費后均可申請自費出國留學。
3、為鼓勵在國內攻讀博士學位,對博士畢業研究生自費出國做博士后研究不收取高等教育培養費。
4、大專以上的公費在校生和公費培養而未完成服務年限的免費出國留學的條件,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申請自費出國留學,償還的高等教育培養費分別由最后就讀學校或省、自治區、直轄市教委(高教局)收取,收費標準由國家教育委員會根據實際提供的培訓費確定。收取的高等教育培養費全部用于發展高等教育事業和支持留學回國人員開展工作。所在單位不得對自費出國留學人員重復收費。
5、大專以上的公費在校學生和公費培養的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申請自費出國留學,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教委(高教局)審核并取得有關證明后,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自費出國留學手續。
6、在校大專以上學生申請自費出國留學免費出國留學的條件,在出國前所在學校應保留其學籍一年。在職人員申請出國留學,其公職等問題由所在單位自行處理的外匯,并可在購買出國機票時享受優惠。
8、國家鼓勵自費出國留學人員完成學業后回國工作。用人單位對自費留學回國人員應與公費留學回國人員同樣對待,按雙向選擇的原則錄用,并為他們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