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11-26 09:07:05作者:佚名
2019年山西太原中考考試及高中招生方案發布了,具體內容如下所示:
太原市2019年初中學業考試組織管理及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錄取辦法
根據《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關于我省2019年高中階段教育學校考試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晉招考中〔2019〕5號)精神,現制定2019年初中學業考試組織管理及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統一考試(以下簡稱“中考”)招生錄取辦法如下。
一、考試組織管理
各縣(市、區)招生考試委員會、教育局和招生考試機構負責本轄區中考工作,要建立嚴格的考務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山西考試招生,對安全保密、考風考紀等各項考試工作負全責。
1.中考要全部安排在標準化考場進行。考試前,各縣(市、區)要安排專人按照標準化考點建設和管理要求,對所有要使用的標準化考點、考場進行詳細檢查,有問題的要在考前一周全部整改到位。
2.每個考點設主考一名,由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或考點所在學校負責人擔任,可根據實際設副主考二至三名;每考場安排30名考生,單人單桌單行,前后左右距離在80厘米以上;每考場派一名本校主監考山西考試招生,一名外校副監考,監考教師必須由在編在崗的專職教師擔任;縣(市)之間、城區城鄉學校之間要互派視頻巡查員;考生準考證號由市招考中心統一進行編排。
3.嚴格試題(答題卡)管理。試題(答題卡)運送、保管、分發等各環節要做到無縫對接,必須做到多方位、無死角實時監控,監控錄像必須保存6個月以上。備用試題(備用答題卡)須由主考和市巡視員共同批準方可啟用,并及時向市招考中心報告。中考結束后,備用試題和備用答題卡要如數交市招考中心驗收,已啟用的要附書面報告,并由專人負責對啟用情況進行詳細查驗。
4.嚴肅考試紀律。考試期間,對違紀舞弊問題,以及因考試工作人員玩忽職守、造成考場紀律混亂、作弊現象嚴重的考點,將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有關條款進行嚴肅處理。
5.考試期間,省、市、縣三級分別抽調專人組成巡視團,對考試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市派巡視員由市教育局科級以上干部擔任;縣(市、區)派巡視員要由教育行政部門中層以上領導擔任。巡視員要秉公辦事,不徇私情,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重大問題及時向派出機構報告。中考結束后,巡視團分別向派出縣(市、區)教育局和招考中心(招辦)匯報工作,提交巡視檢查報告。各縣(市、區)要積極支持和配合巡視團工作,對巡視員指出的問題要認真研究并按規定及時整改。市、縣(市、區)招考中心(招辦)要設立舉報電話和信箱,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6.嚴格執行考試值班報告制度。實行“有情況隨時報告,無情況零報告”制度。考試期間,縣(市、區)招考中心(招辦)要按時向市招考中心匯報考試情況,重大問題隨時報告。
二、命題、制卷
中考使用《山西省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統一考試試題》;小語種外語科目的命題、制卷、評卷工作由太原市外國語學校、太原市第十八中學校(太原市第二外國語學校)按照有關規定自行單獨組織進行,兩所學校要做好試題、試卷的安全保密工作。
三、評卷工作
1.中考實行網上評卷。評卷工作在太原市教育局領導下,由太原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太原市教研科研中心、太原市第十二中學校組織實施,各學校要配合做好評卷教師的抽調工作。
2.加強評卷場所管理。評卷場所(含試卷掃描場所)要多方位、無死角進行實時監控,確保對試卷保管、流轉、拆封、掃描等環節和對工作人員、評卷教師的實時監控,監控數據須保存6個月以上。
3.加強評卷工作管理。要對評卷教師進行認真選聘和崗位培訓;評卷教師要認真學習和嚴格執行教育部《國家教育統一考試網上評卷工作管理辦法》、省招考中心《評卷守則及處罰規定》、市教育局《太原市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考試網上評卷工作實施細則》;要嚴格評卷工作的流程管理,科學確定試題閾值,確保評卷工作嚴謹、科學、高質量地完成。
4.中考評分標準執行《山西省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統一考試評分標準》。
5.中考網上評卷工作結束后,成績數據庫信息要制成不可擦寫光盤,一式兩份,分別由市教育局基教科和市招考中心存檔。
四、成績公布
7月8日公布中考成績,考生可通過“太原市教育局”網站(網址:http://)或通過手機APP“我的太原”查閱本人成績。
成績揭曉后,考生對成績如有疑問,可于成績公布后三日(7月10日前)內向縣(市、區)招考中心(招辦)或畢業學校提出復查申請,由市招考中心進行復查,復查結果由縣(市、區)招考中心(招辦)或畢業學校書面通知考生本人。
五、填報志愿
所有報名參加中考的考生可網上自主填報志愿,考生須在規定時間登錄“太原市教育局”網站,分別填報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職、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學校志愿。
(一)填報志愿時間
1.網上填報志愿的模擬演練:6月23日8:00至18:00,市招考中心在“太原市教育局”網站組織考生進行普通高中、職業中專和職業高中學校填報志愿的模擬演練(五年制高職和普通中專學校不進行填報志愿的模擬演練),各初中學校要認真組織考生做好這項工作。
2.填報普通高中學校、職業中專和職業高中學校志愿具體時間為:6月25日8:00至6月30日18:00。
7月21日8:00至7月22日18:00、7月28日8:00至7月29日18:00、8月11日8:00至8月12日18:00公布普通高中未完成招生計劃學校的缺額人數,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登錄“太原市教育局”網站補報志愿。
3.填報五年制高職和普通中專學校志愿具體時間為7月18日8:00至7月21日18:00;
8月10日8:00至8月11日18:00、9月10日8:00至9月11日18:00公布未完成招生計劃學校的缺額人數,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登錄“太原市教育局”網站或“山西招生考試網”(網址:http://)補報志愿。
(二)填報志愿流程
1.考生和家長在填報中考志愿前首先要認真閱讀《報考指南》,了解2019年中考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下載打印“太原市2019年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錄取考生志愿表”進行志愿預填。
填報志愿時,要認真查詢招生學校基本情況,內容包括:具有招生資格的學校名稱、學校編碼、辦學性質與等級、學校地址、聯系電話、招生人數、收費標準、住宿情況以及招生專業和資助政策等。考生結合本人意愿和家庭實際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學校,并確定學校編碼進行填報,同一所學校招生計劃的種類不同,學校編碼也不同,考生和家長要特別注意;報考職業學校的考生還須注意招生學校的專業限制、身體條件、男女比例等一些特殊要求,以避免填報無效志愿。
2.填報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錄取志愿。考生登錄“太原市教育局”網站,在導航欄點擊“中考招生”,進入“2019年中考考生信息管理與服務平臺”,在左上角點擊“考生登錄”,進入“山西省太原市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錄取填報志愿信息系統”進行志愿填報。
(1)填報普通高中、職業中專、職業高中學校志愿。點擊“填報普通高中、職業中專、職業高中學校志愿入口”,輸入“中考報名號”或“準考證號碼”、“登錄密碼”(考生中考報名時所設密碼)后進入系統,在“志愿管理”菜單下,選擇“填報志愿”開始填報普通高中、職業中專和職業高中志愿。登錄后,必須在60分鐘內填寫志愿并保存完畢,否則所填報志愿無效,系統將自動退出,考生需再次登錄填寫志愿表。
(2)填報五年制高職、普通中專學校志愿。點擊“填報五年制高職(五年一貫制、三二分段)、普通中專學校志愿入口”,輸入“準考證號”、“登錄密碼”(初始登錄密碼為本人身份證號碼的后6位,考生首次進入系統后必須更改初始登錄密碼),登錄進入網上填報志愿系統。登錄后,必須在20分鐘內填寫志愿并保存完畢,否則系統會自動保存志愿表,并自動退出當前登錄,考生需再次登錄填寫志愿表。
填報五年制高職、普通中專學校志愿還可以登錄“山西招生考試網”,選擇“考生登錄”→“高職中專招生網上服務平臺”→“高職中專招生”→“2019年五年制高職、中專填報志愿及錄取結果查詢入口”進入山西省高職、中專招生網上填報志愿系統頁面。
3.各報名單位(畢業學校)要打印《太原市2019年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錄取考生志愿確認表》(五年制高職、普通中專志愿不進行簽字確認),做好考生和考生家長簽字確認工作。
(三)填報志愿要求
1.考生須按照公布的時間網上填報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職、普通中專學校、職業中專和職業高中學校志愿;填報志愿期間可自行登錄查看和修改志愿,填報志愿時間結束后一律不準更改,以考生網報志愿信息為準。考生和家長必須牢記自己的登錄密碼不向外泄漏,以防別人篡改信息。
2.填報太原市外國語學校和太原市第十八中學校(太原市第二外國語學校)小語種班志愿,必須是本校中考外語考試科目為非英語語種的考生。
3.填報普通高中學校體育、藝術特長生志愿,必須是經該校、該專業測試合格的考生。
4.填報普通高中定向生志愿,必須是符合定向生報考條件的考生,填報時必須按照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進行填報。
5.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報考范圍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在太原市六城區就業、居住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太原市初中學校就讀滿三年且有太原市初中學校正式學籍,報名參加中考填報升學志愿時,享受與太原市六城區常住戶籍人口子女同類考生的同等待遇。
在太原市三縣一市就業、居住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太原市初中學校就讀滿三年且有太原市初中學校正式學籍,報名參加中考填報升學志愿時,享受與太原市三縣一市常住戶籍人口子女同類考生的同等待遇。
符合報名條件,但在太原市初中學校就讀不滿三年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應屆初中生、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往屆初中畢業生或具有我市初中學籍的外地戶籍非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考生,報名參加中考填報升學志愿時,可報考太原二中、十一中、十六中、十九中、二十中、二十一中、二十四中、二十七中、二十九中、三十中、綜合高中、外語科技實驗中學、四十九中、五十二中、五十三中、五十五中、五十六中、五十九中、六十中、六十一中、六十二中、六十三中、六十四中、六十五中、六十六中、六十七中、二實驗、三實驗、五實驗,縣(市、區)屬普通高中、民辦普通高中、師范、幼師、特師、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普通中等專業學校、職業中專和職業高中。
(四)報考志愿欄設置
1.普通高中學校志愿欄的設置。普通高中學校志愿共設三欄。
第一欄為體育、藝術特長生志愿欄,設兩個志愿;省級示范高中和普通高中各一個志愿,考生按所測試學校、所測試專業填報。
第二欄為小語種志愿欄,設一個志愿;太原市外國語學校或太原市第十八中學校(太原市第二外國語學校)非英語考試語種的考生按所屬學校填報。
第三欄為普通高中學校志愿欄,設五個志愿;定向生志愿必須填入本欄內第一志愿,方可生效;農戶獨生子女報考本縣(市、區)普通高中,必須填入本欄內第一志愿,方可享受照顧;進山中學航天實驗班志愿可填報在本志愿欄任一志愿,但必須使用其專屬學校編碼“65007”;外市在并招生普通高中學校志愿必須填入本欄內第五志愿,方可生效。
2.職業中專和職業高中學校志愿欄的設置。職業中專和職業高中學校志愿共設二欄。
第一欄為職業中專學校志愿欄,設三個志愿。
第二欄為職業高中學校志愿欄,設三個志愿。
3.五年制高職(五年一貫制、三二分制)、普通中等專業學校志愿欄的設置。五年制高職(五年一貫制、三二分制)、普通中等專業學校志愿共設九欄。
前六欄為五年制高職院校平行志愿欄,后三欄為普通中等專業學校平行志愿欄。每個高職院校志愿欄后設三個專業志愿欄,普通中專不設專業志愿欄,填報高職院校志愿除選擇志愿就讀的學校和專業外,同時要注意是否勾選“專業服從調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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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填報志愿指導工作
1.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管理部門、各初中學校要做好考生網上填報志愿操作訓練和指導工作;《太原市2019年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錄取考生志愿確認表》由考生及考生家長校對簽字后,留存縣(市、區)招考中心(招辦)備查。
2.做好對考生個人信息安全保密意識的教育。登錄密碼是考生進入中考填報志愿系統的唯一鑰匙,關系到考生報名信息、成績信息、志愿信息和錄取信息的安全與保密,也關系到全市中考招生整個系統的信息安全與保密;對因工作疏漏造成密碼或其他信息泄露的責任事故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依法進行處理。
考生遺忘密碼,必須由本人持準考證到所在縣(市、區)招考中心(招辦)重置密碼。在填報志愿期間,各縣(市、區)招考中心(招辦)要安排專人負責考生密碼的重置、管理工作。
3.要尊重考生志愿,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考生志愿應由考生本人與家長商量填報,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代填,不得違背考生意愿限制和強迫考生填報志愿,如有違反,將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4.考生及家長應慎重填報志愿,維護志愿的嚴肅性。填報志愿系統一經關閉,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信息;所填報普通高中志愿一經錄取,將不能退檔、不能再被其他普通高中學校錄取。
5.被五年制高職、普通中專學校錄取的考生如需退檔,需向招生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招生學校和省招考中心審核同意后,可恢復為未錄取狀態,參加后續五年制高職和普通中專填報志愿。
六、錄取
2019年中考招生實行網上統一錄取,按普通高中學校、五年制高等職業技術(五年一貫制、三二分制)學院、普通中專學校、職業中專和職業高中學校的順序進行;普通高中學校、職業高中學校的招生錄取工作在市教育局領導下由市招考中心負責;五年制高等職業技術(五年一貫制、三二分制)學院、普通中專(幼師和特師)學校的招生錄取工作和職業中專學校的錄取備案工作由省招考中心負責。
(一)錄取原則
中考招生錄取工作堅持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網上錄取。
1.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嚴格按照招生計劃和學生報考志愿,從高分到低分網上擇優錄取。未參加中考和未在網上填報志愿的學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錄取;任何部門、單位和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組織招生;不得接收已被其他學校按規定程序錄取的考生。
2.定向生錄取按照省教育廳的要求,依據分配給各初中學校的定向生指標、考生報考志愿和考試成績,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3.普通高中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計劃按學校、按類別、按專項使用,不得混用。
4.兩所外國語學校小語種(非英語語種)考生,填報本校小語種志愿,可在本校統招生分數線降低50分內擇優錄取。未被錄取的已達全市普通高中最低錄取分數線的太原市外國語學校小語種考生對應擇優錄取到太原市外國語鳳凰雙語中學校,太原市第十八中學校(太原市第二外國語學校)小語種考生對應擇優錄取到太原市同心外國語中學校。
5.太原市進山中學校航天實驗班錄取分數線原則上不低于太原市進山中學校統招生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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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同時享受兩項以上(含兩項)照顧政策的,按最高一項照顧分計算,不累計。
7.往屆初中畢業生與應屆初中畢業生執行同一錄取標準。
8.普通高中學校不得錄取全市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下的考生。
9.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項目與收費標準。
(二)錄取時間
1.普通高中錄取時間
(1)普通高中網上錄取時間:7月16日至7月17日。
(2)普通高中網上第一次補錄時間:7月23日至7月24日;
第二次補錄時間:7月30日至7月31日;
第三次補錄時間:8月13日至8月14日。
以上每次錄取結束后,市招考中心打印錄取審批表。
2.高職、普通中專錄取時間
(1)高職、中專第一次錄取時間:7月23日至7月26日;
(2)高職、中專第二次錄取時間:8月13日至8月16日;
(3)高職、中專第三次錄取時間:9月13日至9月16日;
10月30前,省招考中心打印高職、普通中專、職業中專學校(班)錄取審批表及考生電子檔案。
3.職業高中、職業中專錄取時間
(1)職業高中、職業中專網上投檔時間:7月16日至7月17日,
(2)職業高中、職業中專自主招生時間:8月1日至8月30日;
8月31日前,各職業高中、職業中專將招生名單上報市招考中心,通過計算機錄入中考招生管理系統辦理錄取并打印職業高中錄取審批表(職業中專錄取審批表由省招考中心打印)。
(三)錄取辦法
1.普通高中錄取辦法
(1)錄取順序
①第一階段錄取。體育、藝術特長生錄取。
②第二階段錄取。公辦普通高中學校(統招生、定向生、小語種)、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外市在并招生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市招考中心將按規定時間公布缺額計劃數,未被錄取的考生須按規定時間登錄“太原市教育局”網站補報志愿參加錄取,未補報志愿的考生,將視為放棄普通高中學校錄取。
(2)實行分段錄取(每5分為一個分數段,從730分開始),在本分數段內按照志愿順序投檔;報考志愿、成績相同時,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理科綜合、文科綜合的順序,優先錄取單科成績高的考生。
(3)體育、藝術特長生錄取辦法,按照《太原市教育局關于2019年普通高中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的意見》(并教體〔2019〕7號)文件執行。
(4)定向生錄取辦法,按照《太原市教育局關于2019年優質普通高中學校招收定向生工作的通知》(并教基〔2019〕1號)文件執行。
(5)加強普通高中錄取管理,嚴格執行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認真做好招生工作。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按照招生部門提供的錄取數據進行高中一年級學生學籍注冊,未通過市招考中心錄取的學生一律不予學籍注冊。
2.職業學校錄取辦法
(1)高職和普通中專學校的錄取工作由省招考中心在山西招生考試網“考試信息管理與服務平臺”上完成。錄取工作堅持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和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根據考生志愿,按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錄取,實行“學校負責,招生部門監督”的網上錄取辦法。高職院校從參加中考的學生中單獨劃線,對總成績達到院校分數線的考生,由院校決定是否錄取,不得免試入學。普通中專學校必須首先招收參加中考的學生,生源不足的可以招收應、往屆初中畢業生注冊入學,學制為三年;普通中專學校也可招收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和各類中職學校畢業生注冊入學,學制為一年或一年半。師范類專業和省外學校不得招收免試注冊學生。
說兩句
(2)各職業中專學校(班)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山西招生考試網”全部實行網上錄取備案,錄取審核表加蓋“山西省招生考試委員會職業中專錄取審核專業章”,被職業中專學校(班)(含五年制三二分段前三年職業中專班)錄取的學生,按原有規定不辦理戶籍遷移手續、不發就業報到證。
(3)職業高中學校的錄取工作由市招考中心組織完成。各學校必須首先招收參加中考的學生,生源不足的學校可以招收應、往屆初中畢業生注冊入學,招生學校登錄“太原市教育局”網站,網上填報注冊入學學生信息并報市招考中心辦理相關錄取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