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4-10 10:17:14作者:佚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現印發《關于在部分地區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的意見》。 《高等學校》(教發[2020]1號)等文件要求,為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和培養,南開大學將繼續開展2024年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以下簡稱“南開大學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才華的青年學生,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提供后備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強基計劃招生省份,符合2024年全國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統一考試報考條件、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有志于從事相關專業的高中畢業生今后從事相關領域的科技工作可以申請登記。 。 申請注冊的考生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種:
高考成績優秀、專業能力突出、創新能力強的考生。
第2類:
在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在全國中學生高中組(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總決賽中獲得二等獎及以上的除外。
二、招生專業及要求
招生專業
綜合改革省份
非綜合改革省份
選修科目要求
科目要求
數學與應用數學
物理+化學
科學與工程
物理
物理+化學
化學
物理+化學
生物學
物理+化學
歷史
沒有限制
文學與歷史
哲學
沒有限制
中國語言文學(古文字學)
沒有限制
注:所有考生只能填寫一項主要偏好。 第二類考生只能申請獲獎學科對應的招生專業(信息學奧賽對應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或物理專業)。
申請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同時申請其他大學。 請登錄我校強基計劃報名系統查看各省份、專業的詳細招生計劃。
三、報名方式及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4月11日0:00至4月28日17:00,考生可登錄南開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臺(網址:),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三)入圍學校考試方式
1. 第一類候選人
(一)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須達到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招生控制分數線。 本科合并批次的省份,參照本省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對應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二)入圍分數計算
入圍分數根據考生高考成績和重要加權科目成績計算。 計算方法如下:
招生專業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
重要的加權科目
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
重要的加權科目
數學與應用數學
數學+物理
數學
物理
數學+物理
沒有任何
化學
數學+化學
生物學
數學+生物
歷史
中國人
哲學
中國語言文學(古文字學)
入圍成績=重點科目高考成績*1.5+其他科目高考成績之和
(三)入圍資格確定
考生按照入圍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各省考生名單按照我校省、專業招生計劃數的6倍確定。 得分相同的候選人將入圍。
2、第二類候選人
高考成績須達到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招生控制分數線。 本科合并批次的省份,參照本省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對應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四)學校評估
考生須于6月11日9:00至6月19日17:00登錄報名系統,確認是否參加我校強基計劃考核并簽署承諾書2024年大學新生入學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并在規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指定時間。 未經確認的參賽者將被視為放棄我校強基礎考核及后續錄取。 對于確認參加學校考核但無故放棄的考生,我校將通知學生所在省份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并如實記入誠信檔案。
學校考核將于6月底進行,考核內容包括面試和體能測試。 面試采用專家和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整個考試過程進行錄音、錄像。 考試地點及考試時間詳見準考證。 查看、下載、打印門票信息的具體開放時間請參見報名平臺個人報名賬戶內的通知。
1、面試重點考察應聘者的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 面試成績根據面試情況和應聘者綜合素質情況而定。
2、體能測試項目包括身高、體重、立定跳遠、坐姿前屈。 測試結果作為學校評估的重要參考。 因健康等特殊原因無法參加體能測試的考生需提交三甲醫院證明。 經我校批準后,不得參加體能測試。 學校考核面試成績與高考總成績相同的,優先考慮參加體能測試且體能測試成績較高的考生。
3.對于第二類考生,我校將根據其學科特長進行單獨考核。
4、如遇不可抗力,招生流程調整將另行通知。
(五)招生辦法
1.綜合分數計算方法
綜合成績由高考成績(85%)和學校考核成績(15%)組成。
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高考成績/高考滿分*850+學校考核分數(滿分150)。
2.確定錄取名單
對于第一類考生,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將按照我校根據考生填寫的志愿和相關專業招生名額確定錄取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省的強基計劃。 綜合成績相同者優先。 高考綜合成績高的考生被錄取。
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同省同科一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予以錄取,所需課程不占用一類考生強化課程名額。
我校招生領導小組根據招生計劃審核批準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并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將于7月5日前公布錄取名單并公示錄取標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后續高考志愿錄取; 未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后續批次高考志愿招生。
4. 培訓計劃
我校強基計劃培養模式具體體現為“一個體系、三個現代化”、“交叉培養”、“動態進出”。 教學組織上,按照導師制、小班化、個性化模式組織課程學習和科研訓練; 在培養方面,堅持以基礎學科為原點,開展重點學科交叉融合,為未來高水平發展方向打下堅實基礎。 培養過程中建立“動態進入、動態退出”機制,確保強基計劃培養工作保持高水平,人才培養確保高質量。
我校對符合培養要求的強基計劃學生實行本科與研究生銜接培養。 進入研究生階段后,學生主要接受強基計劃基礎學科的培養。 根據培養計劃,部分學生還可在高端芯片與軟件、智能技術、新材料、先進制造、國家安全等重點領域以及國家人才緊缺領域進行培養。 開展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的跨學科培訓。 本次研究生銜接專業范圍可參見各強基計劃的專業招生和培養計劃。 研究生轉學階段具體招生專業及名額以轉學當年學校公布的工作計劃為準。
具體培養計劃請參見強基計劃報名網站通知公告中各專業強基計劃的介紹。
5、其他說明
(一)關于學生綜合素質檔案。 對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臺的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上傳至強基計劃登記系統; 尚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臺的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當地中學報考學生綜合信息。 質量文件完成后,將上傳至強基計劃注冊系統。
(二)對綜合素質檔案造假、高校考核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強基項目報名、考試、錄取資格,并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情況,當年高考將被取消。 取消注冊、考試和錄取資格2024年大學新生入學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并視情節輕重,暫停學生三年內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 已入學者,將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取消其學籍。 畢業后被發現的,取消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中學要認真核實出具的材料。 如有欺詐行為,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三)強預科學生本科畢業后原則上不得轉專業。 退出強基計劃的學生將轉入相應專業的普通班。 退學的學生不得轉專業,不參加考試不得再申請研究生學習。
(四)選拔、考試期間,考生交通、食宿費用自理。 入圍學校考核的貧困家庭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路費保障和住宿補貼。
(五)學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機構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相關工作,未組織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六、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由南開大學本科招生領導小組領導,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實施。 在本簡章實施過程中,我校將確保招生計劃公開、選拔方式公平、錄取標準公開。
(二)我校對被錄取學生的入學資格進行審核。 對不符合錄取資格的學生,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三)南開大學強基計劃招生工作接受南開大學紀檢監察機構的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