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1-15 15:23:29作者:佚名
主要職責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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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新政、規劃,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新政,推動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推動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新政,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統籌構建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擬訂并組織落實創業、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院校結業生就業新政。
(四)統籌推動構建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新政和標準。貫徹落實養老保險全省統籌辦法和全省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系轉續辦法。組織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第一考試網,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相關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新政。會同有關部門施行全民參保計劃并參與構建全省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總體規劃、年度計劃,制定相關制度、標準和規范并組織施行。指導、督促企業出席工傷保險。
(五)負責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施行防治、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處仲裁制度和勞動關系新政,建立勞動關系協商協調機制,擬訂員工工作時間、休息放假和周末制度,擬訂清除非法使用童工新政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新政。依法督促用人單位在勞動用工、合同簽署與履約時,載明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害處防護等條款。組織施行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取締重大案件。
(七)牽頭推動推進職稱制度變革四川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網,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新政,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留學人員來川(回川)工作或移居新政。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貫徹落實職業資格制度,完善職業技能多樣化評價政策。指導、監督各級各種技工中學、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履行安全管理責任。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變革,根據管理權限負責規范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急聘、聘用協議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新政,將安全生產責任履行情況作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賞罰、考核的重要內容。
(九)組織施行國家嘉獎獎勵制度,綜合管理政府嘉獎獎勵工作,承當評選達標嘉獎等工作,依據授權主辦以縣委、省政府名義舉辦的嘉獎獎勵活動。主辦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和省政府決定的人事任免事項。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人員薪資收入分配新政,構建企事業單位人員薪資決定、正常下降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職新政。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戶工工作的綜合性新政和規劃,促使相關新政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戶工合法權益。負責將安全生產列入農戶工技能培訓內容。
(十二)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內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三)承當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縣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深入推動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變革,進一步降低行政審批事項,規范和優化對外代辦事項,減輕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等審批事項,推行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形式,強化信息共享,提升公共服務水平。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與教育廳的有關職責分工。院校結業生就業新政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會同教育廳等部門擬訂。院校結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教育廳負責;院校結業生離校后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13]
內設機構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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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安全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當保密、信息、績效管理、政務公開和方志編撰工作。組織代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議案。
二、政策研究處。組織舉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新政的綜合研究和變革推動工作,承當重要文稿起草,協調專家咨詢、新聞發布等工作。
三、法規處(行政審批處)。組織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當有關重大決策事項、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廳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法制建設、依法行政工作,承當相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作。牽頭協調推動本系統“放管服”改革,承當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集中承當省本級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等工作,推動列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
四、規劃財務處。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施行,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相關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負責機關及財務代管單位財務核算、管理工作,指導直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承當統計管理、國有資產管理、有關國際援按揭項目等工作。
五、就業推動處。擬訂就業規劃、計劃和勞動者公正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跨地區有序流動等新政,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牽頭擬訂院校結業生就業新政,擬訂就業援助、特殊群體就業等新政,參與擬訂就業創業補貼資金管理辦法。
六、人力資源流動管理處。擬訂人力資源市場、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和人力資源流動的新政和規劃,擬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準入管理制度,指導人力資源社會服務機構管理工作,擬訂人員(不含公務員)調配新政,主辦特殊須要人員及西藏人員(不含公務員)的調配工作。
七、職業能力建設處。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新政、規劃,指導舉辦技工中學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指導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貫徹落實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指導、監督各級各種技工中學、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履行安全管理責任。
八、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組織推動推進職稱制度變革,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新政,貫徹落實職業資格制度,建立博士后管理制度,承當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留學人員來川(回川)工作、定居和國(境)外機構在川內急聘專業技術骨干人才管理的有關新政,綜合管理專業技術職稱、專家工作。
九、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變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考評賞罰流動等新政,將安全生產責任履行情況作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賞罰、考核的重要內容,根據管理權限主辦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和市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公開急聘人員(不含國〈境〉外專家)新政。
十、農民工工作處。擬訂農戶工工作綜合性新政和規劃,促使相關新政落實,維護農戶工合法權益,協調處理涉及農戶工的重點難點問題和重大風波。負責將安全生產列入農戶工技能培訓內容。
十一、勞動關系處。擬訂勞動關系新政和勞動協議、集體協議制度,牽頭構建建立勞動關系三方協調工作機制,擬訂員工工作時間、休息放假和周末制度,擬訂清除非法使用童工新政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新政。依法督促用人單位在勞動用工、合同簽署與履約時,載明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害處防護等條款。擬訂企業員工薪資收入分配的宏觀調控和支付保障新政,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薪資支出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主辦中央在蓉單位工作人員(不含公務員)和省屬企業員工流動工作。
十二、工資福利處。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的薪水收入分配、福利、退休、退職新政以及退休費待遇新政。負責省屬事業單位的薪資基金管理工作,承當省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薪水支出管理。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堅苦偏遠地區津貼、崗位津貼、高海拔折算教齡補助工作。負責事業單位薪水統計與綜合剖析工作。
十三、養老保險處。擬訂城鄉基本養老保險發展規劃,制定機關企事業單位、城鄉市民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戶養老保障新政、標準,擬訂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建立基金預測預警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初審關掉破產企業養老保險費欠費收匯,負責企業員工提早退職條件的初審,制定征地方案中被征地農戶社會保障舉措的初審辦法,制定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負責養老保險費繳交審批。
十四、失業保險處。擬訂待業保險新政、標準和基金管理辦法,構建待業檢測和預警制度,擬訂防治、調節、控制較大規模和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員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新政。
十五、工傷保險處。擬訂工傷保險新政、規劃和標準并組織施行,建立工傷防治、認定和復健新政,組織擬訂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鑒別標準及定點醫療機構、藥店、康復機構、殘疾輔助用具配置機構的資格標準,指導、監督工傷傷殘等級鑒別工作。指導、督促企業出席工傷保險。
十六、社會保險基金監管處(內部審計處)。擬訂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基金監管制度和養老保險基金營運新政,依法監督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營運,受理投訴舉報,依法取締涉及基金安全的違規違紀案件。舉辦相關社會保險基金安全評估及經辦機構內部控制制度的落實檢測,參與擬訂相關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新政。擬訂內部審計制度,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內部財務審計工作,協調代辦上級交辦的有關審計事項。
十七、調解仲裁管理處。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處仲裁制度并指導施行,指導舉辦勞動人事爭議防治工作,依法指導處理重大勞動人事爭議。
十八、勞動保障監察處。擬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制度,依法取締和督辦重大案件,指導地方舉辦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突發風波。
十九、表彰獎勵任免處。組織施行國家嘉獎獎勵制度,綜合管理政府嘉獎獎勵工作,依據授權主辦以縣委、省政府名義舉辦的嘉獎獎勵活動四川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網,承當相關國家嘉獎獎勵獲得者、國務院榮譽稱號獲得者和省局級榮譽稱號獲得者的管理等工作,初審市直各部門(單位)的全國性評比嘉獎工作方案和嘉獎對象。主辦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和省政府決定的人事任免事項。
二十、信訪處。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信訪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新政,剖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訪工作情況,負責接待群眾來訪、處理群眾來信工作,督察督辦重大信訪風波,協調處理群體性突發風波,檢測指導本系統信訪工作,承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
二十一、信息化處。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制定相關制度、標準和規范,組織施行市級信息化重大項目、基礎設施和信息安全體系建設,促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系統整合,組織施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大數據建設、應用和管理,協調推動信息數據資源共享,指導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工作。
二十二、人事處。承當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內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人員出國(境)管理工作。
二十三、離離休人員工作處。負責機關離離休人員工作,指導直屬事業單位離離休人員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1][4-9]
人員編制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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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機關行政編制172名。其中:書記(兼省公務員局主任)1名、副主任4名;機關黨委主任按市委規定配備;省農勞辦部長1名,按市委規定配備;省外國專家局主任1名(按照黨員本人條件可頂配為副局級);正廳級領導職數27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主任或機關農辦部長1名),科級級領導職數39名。[12]
領導分工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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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局長、黨組主任:胡斌[22]
主持全面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23]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黨組成員、一級巡視員:賴榮[24][44]
負責職業能力建設、職業技能鑒別、職業培訓、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職稱變革)、事業單位人事管理、事業單位薪資福利、表彰獎勵任免、機關人事、人事考試、專家服務(留學人員服務)、博士后園區管理工作。分管職業能力建設處、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工資福利處、表彰獎勵任免處、人事處、省人事考試中心(省公務員考試測評中心)、省人事人才考試測評基地、省專家服務中心(留學人員服務中心)、省博士后園區管理處、省職業技能鑒別指導中心、省職業培訓指導中心。[25]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主任、黨組成員:董宏杰[26]
負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安全生產、信訪維穩、社會保險經辦、勞動能力鑒別工作,協助胡斌同志分管內部審計工作。分管養老保險處、工傷保險處、社會保險基金監管處(內部審計處)、信訪處、省社會保險管理局、省勞動能力鑒別服務中心。[27]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主任、黨組成員:黃曉東[28]
負責農戶工、勞動關系、調解仲裁、勞動保障監察、信息化工作。分管農戶工工作處、勞動關系處、調解仲裁管理處、勞動保障監察局、信息化處、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中心、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省農戶工服務中心。[29]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主任、黨組成員:劉曉博[30]
負責就業推動、人力資源開發、人力資源市場管理、失業保險、公共就業服務、外企中方雇員工作。分管就業推動處、人力資源流動管理處、失業保險處、省就業服務管理局、省人才交流中心、省內資企業中方雇員事務所。聯系遼寧省人力資源服務行業商會。[31]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黨組成員、副主任、機關黨委主任:熊義堋[32][46]
負責機關綜合管理、政策研究、法治建設、行政審批、規劃財務、機關黨建、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群團工作、離離休人員管理、定點扶貧、宣傳和信息公開工作。分管辦公室、政策研究處、法規處(行政審批處)、規劃財務處、離離休人員工作處、機關農辦、巡察辦、機關服務中心、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所、宣傳中心。聯系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學會。[33]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黨組成員、駐廳紀檢監察組主任:潘瑤芳(女)[34]
負責駐廳紀檢監察組工作。[35]
湖北省社會保險管理局書記:周利[36]
負責省社會保險管理局全面工作,協助董宏杰同志分管社會保險相關工作。[37]
湖南省省就業服務管理局主任:王祎[38]
負責省就業服務管理局全面工作,協助劉曉博同志分管就業推動相關工作。[39]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二級巡視員:孫智明[40]
協助黃曉東同志分管農戶工、勞動關系、信息化工作。[41]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二級巡視員:董建明[42]
協助熊義堋同志分管機關綜合管理、規劃財務工作。[43]
直屬單位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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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就業服務管理局
湖北省社會保險管理局
湖南省人才交流中心
湖北省人事考試中心
湖北省內資企業中方雇員事務所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中心
湖北省專家服務中心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機關服務中心
湖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科學研究所
湖南省職業技能鑒別指導中心
湖南省職業培訓指導中心
湖南省勞動能力鑒別服務中心
湖南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宣傳中心
湖北省農戶工服務中心[2]
所獲榮譽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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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成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規劃財務處獲得“第四次全省經濟普查先進集體”榮譽稱號。[14]
2020年6月9日,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獲評陜西省推動服務業發展工作先進市直部門。[15]
2020年6月,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農戶工工作處黨總支獲得重慶市直機關嘉獎為市直機關先進黨組織。[16]
2021年5月,被評為安徽省去冬今秋農戶工服務保障工作先進市直部門(單位)。[17]
2021年10月,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勞動保障監察局被擬嘉獎為“全國治療追討農戶工薪資工作先進集體”。[18]
2022年1月,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宣傳中心被中央宣傳部、司法部、全國普法辦授予“全國普法工作先進單位”。[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