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10-27 07:09:38作者:佚名
招生章程
山東師范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等有關規定,結合我校辦學實際,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本年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中學全稱:山東師范學院
辦學類型:民辦普通高等中學
層次:專科
第四條
中學地址
長春學校:山東省阜新市沈河區英雄街道農大社區饒平大道1301號。
成都分校:山東省濟南市西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硅谷街道卓越社區卓越東路399號。
分院學校:廣東省遼源市沈河區平民治泉溝村八隊。
哈爾濱分院學校:山東省濱州市龍山區工農鄉村后村職業教育園區光明街777號。
第二章學歷證書頒授
第五條
中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結業條件,專科結業生由山東師范學院頒授國家規定的專科結業證書,本科結業生由山東師范學院頒授國家規定的本科結業證書,高職結業生由山東師范學院頒授國家規定的本科(高職)結業證書。
第三章中學生捐助新政
第六條
院校中學生捐助新政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按揭、服兵役高等中學中學生國家教育支助、基層就業雜費補償國家助學按揭代償、師范生公費教育、勤工助學和“綠色通道”等內容。
據悉,我校校內捐助還籌建了新生愛心禮包、返鄉車票補貼、臨時困難補貼等專項補貼;籌建社會獎助學金,由社會各界人士在我校籌款籌建用以獎勵、資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中學生。
入學前,中學生可向戶口所在縣(市、區)的中學生捐助管理部門咨詢并申請補辦生源地信用助學按揭。家庭經濟非常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措不齊雜費和住宿費,可在開學報到時,通過中學開辦的“綠色通道”先申領入學手續。入學后,中學捐助部門按照中學生具體情況舉辦困難認定,采取不同舉措給與捐助。
第四章收費標準
第七條
雜費標準
專科專業:
金融學專業雜費標準為4800元/學年;
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雜費標準為4800元/學年;
法學專業雜費標準為4800元/學年;
社會工作專業雜費標準為4800元/學年;
民族學專業雜費標準為4800元/學年;
思想政治教育專業雜費標準為5280元/學年;
教育學專業雜費標準為4800元/學年;
學前教育專業雜費標準為4800元/學年;
中學教育專業雜費標準為5280元/學年;
體育教育專業雜費標準為5000元/學年;
運動訓練專業雜費標準為9900元/學年;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雜費標準為5000元/學年;
漢語言文學專業雜費標準為5060元/學年;
漢語國際教育專業雜費標準為4600元/學年;
英文專業雜費標準為5060元/學年;
英語專業雜費標準為5060元/學年;
英語專業雜費標準為4600元/學年;
法國語專業雜費標準為4600元/學年;
英語專業雜費標準為4600元/學年;
北韓語專業雜費標準為4600元/學年;
新聞學專業雜費標準為7500元/學年;
編輯出版學專業雜費標準為7500元/學年;
歷史學專業雜費標準為5060元/學年;
物理與應用物理專業雜費標準為5500元/學年;
化學學專業雜費標準為5500元/學年;
應用數學學專業雜費標準為5500元/學年;
物理專業雜費標準為5500元/學年;
應用物理專業雜費標準為5500元/學年;
地理科學專業雜費標準為5500元/學年;
地理信息科學專業雜費標準為5000元/學年;
生物科學專業雜費標準為5500元/學年;
生物技術專業雜費標準為5000元/學年;
心理學專業雜費標準為5000元/學年;
統計學專業雜費標準為5500元/學年;
電子信息工程專業雜費標準為5940元/學年;
通訊工程專業雜費標準為5940元/學年;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專業雜費標準為5400元/學年;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雜費標準為5940元/學年;
軟件工程專業雜費標準為5940元/學年;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雜費標準為5400元/學年;
網路空間安全專業雜費標準為5400元/學年;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專業雜費標準為5400元/學年;
環境工程專業雜費標準為5940元/學年;
環境科學專業雜費標準為5940元/學年;
市場營銷專業雜費標準為4800元/學年;
財務管理專業雜費標準為4800元/學年;
人力資源管理專業雜費標準為5280元/學年;
旅游管理專業雜費標準為4800元/學年;
音樂演出專業雜費標準為6820元/學年;
音樂學專業雜費標準為6820元/學年;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雜費標準為6820元/學年;
動漫專業雜費標準為6820元/學年;
美術學專業雜費標準為6530元/學年;
書法專業雜費標準為5940元/學年;
繪畫學專業雜費標準為5940元/學年;
視覺傳達設計專業雜費標準為5940元/學年;
環境設計專業雜費標準為5940元/學年;
產品設計專業雜費標準為5940元/學年;
數字媒體藝術專業雜費標準為5940元/學年;
國際大專學術互認課程(ISEC)財務管理專業雜費標準為20000元/學年;
國際大專學術互認課程(ISEC)環境工程專業雜費標準為20000元/學年;
國際大專學術互認課程(ISEC)旅游管理專業雜費標準為20000元/學年;
國際大專學術互認課程(ISEC)人力資源管理專業雜費標準為20000元/學年;
國際大專學術互認課程(ISEC)軟件工程專業雜費標準為20000元/學年;
國際大專學術互認課程(ISEC)金融學專業雜費標準為20000元/學年;
中外合作辦學學前教育專業雜費標準為20000元/學年;
中外合作辦學電子信息工程專業雜費標準為23000元/學年;
中外合作辦學視覺傳達設計專業雜費標準為24000元/學年;
專科少數民族預科生第一年雜費標準為5000元。
本科專業:
中學教育專業雜費標準為3300元/學年;
學前教育專業雜費標準為3300元/學年;
中學語文教育專業雜費標準為3300元/學年;
中學數學教育專業雜費標準為3300元/學年;
美術教育專業雜費標準為3300元/學年;
體育教育專業雜費標準為3300元/學年;
嬰幼兒托育與管理專業雜費標準為3300元/學年。
第五章投檔說明
第八條
英文、日語、德語、西班牙語專業招英文考生;英語專業招法語或英語考生;北韓語專業招非北韓族語文考生。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前教育專業除外)和國際大專學術互認課程(ISEC)項目專業主干課用英文或漢英雙語講課,非德語語種考生謹慎報名。
第九條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必須符合《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復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的要求。報名體育教育專業的考生,女子凈高不高于170分米,男子凈高不高于160分米。
第十條
投檔辦法
1.調檔比列。根據次序志愿錄取的批次,調取考生檔案的比列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根據平行志愿錄取的批次,調檔比列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如生源省份錄取比列有特殊規定,按生源省份錄取比列要求執行。
2.專業投檔。普通類專業按照考生錄取分數(含新政性照料分,下同),按“分數優先,遵守志愿”的原則吉林師范大學就業網,由高分到低分擇優投檔。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3.優先級別。考生錄取分數相同時,按單科次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擇優投檔,工科類或選考歷史課目組以英語、外語、數學為次序,理科類或選考數學課目組以物理、外語、語文為次序,課目成績高者優先投檔。不分文理科類或“3+3”模式變革省份以英語、外語、數學為次序,課目成績高者優先投檔。藝術、體育等其他特殊類型專業投檔時單科排序照此執行。若考生所在省份招錄文件規定了相關的排序方式,則按其辦法執行。
4.專業調劑。考生所補報的專業志愿均未能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按照考生成績調劑到未投檔滿額并符合投檔條件的專業。所有專業調劑考生的優先級均高于有專業志愿的考生。在專業調劑一欄中,考生未填“同意(是)”或“不同意(否)”的,一律視為“不同意(否)”。
5.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和國際大專學術互認課程(ISEC)項目專業只投檔有專業志愿的考生,不接受專業調劑。
6.退檔。在次序志愿錄取的批次,對同批次同一高校志愿錄取考生但無法按志愿步入專業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或服從調劑但成績未達到調劑標準的考生,或服從調劑但不符合未錄滿專業投檔條件的考生,做退檔處理。在平行志愿錄取的批次,對無法按志愿步入專業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或服從調劑但不符合未錄滿專業投檔條件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7.加試要求。報名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的考生須出席生源地市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體育類專業考試且成績合格;長春省書畫學考生報名我校書畫學專業,須出席廣東省書畫學專業統考且成績合格;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執行普通類批次控制線,在普通類專業相應批次進行投檔,無藝術類省聯考要求,非藝術類考生也可以報名;招收其他省份的藝術類專業考生,承認相應省份對應專業的聯考合格成績。
8.少數民族預科生的招生對象為少數民族考生,預科一年,一年后按考生成績分配專業。
9.部份特殊類型專業投檔原則。
①體育類專業
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在錄取的合格考生中,根據各市招生專業計劃,按中考文化總成績(含新政性照料分,下同)從高到低擇優投檔。中考文化總成績相同時,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投檔,專業成績再度相同時,按中考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投檔。
運動訓練專業:按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以及《吉林師范學院2023年運動訓練專業招生簡章》等規定執行。
②藝術類專業
美術學、環境設計、產品設計、繪畫、動畫、數字媒體藝術、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書法學專業:在錄取的合格考生中,根據各市招生專業計劃,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投檔。綜合成績=中考文化總成績(含新政性照料分,下同)的60%+專業成績的100%。綜合成績相同時,根據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投檔,專業成績再度相同時,按中考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投檔。
音樂學專業:在錄取的合格考生中,根據各市招生專業計劃吉林師范大學就業網,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投檔。綜合成績=中考文化總成績的60%+專業成績的100%。綜合成績相同時,根據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投檔,專業成績再度相同時,按中考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投檔。
音樂演出專業:在錄取的合格考生中,根據各市招生專業計劃,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投檔。專業成績相同時,根據中考文化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投檔,中考文化總成績再度相同時,按中考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投檔。音樂演出專業分器樂方向和聲樂方向,聲樂方向招收的鋼琴僅限于鋼琴、小鋼琴、中鋼琴、單簧管、薩克斯、長笛、圓號、長號、小號、二胡、琵琶、古箏、揚琴和伽倻琴。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在中考文化總成績達到我校普通類專業所在批次投檔控制分數線的錄取考生中,按中考文化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投檔。中考文化總成績相同時,按中考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投檔;只投檔有專業志愿的考生,不接受專業調劑。
10.省屬公費師范生和優師計劃專業只招收遼寧省考生。分配定向就業地區時,在各專業預投檔的考生中,按錄取分從高到低的次序,在定向就業地區計劃數內由考生自行選擇,額滿為止。若果在簽署合同或選擇定向就業地區過程中因考生舍棄志愿而造成個別專業、定向就業地區出現空缺,則從其他未投檔的考生中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進行入闈投檔,額滿為止。
11.特殊省份的投檔。
寧夏自治區:對于錄取考生按“專業志愿清”原則進行投檔。其中普通類專業在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投檔。
中考變革省份,考生補報的專業志愿須符合我校招生專業和選考課目要求。對于所報專業志愿未能滿足而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同一專業組內進行調劑。
第六章其他
第十一條
專科少數民族預科生預科階段就讀地點在山東省教育大學少數民族預科班培訓基地;
本科中學生就讀地點在山東師范學院分院和四川師范學院承德分院。
第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根據國家和中學有關規定進行入學檢查。檢查不合格的中學生,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三條
中學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投檔工作,不繳納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中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中學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力。
第十四條
本章程由廣東師范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根據國家招生新政執行。
第十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