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7-06 11:03:56作者:佚名
教育部印發《關于逐步增強和改進普通高等中學美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對逐步推進大學美術類專業考試招生變革做出布署。
《指導意見》明確,從2021年開始推動相關變革工作,到2024年,基本確立以統一會考為基礎、省級專業考試為主體,根據中考文化成績、專業考試成績,參考師生綜合素養評價,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投檔的大學美術類專業考試招生體制。
對社會需求不足、培養品質不高的專業給予核減或停止招生
推動大學美術專業特色發展,優化美術學科專業布局。大學要按照學院辦學定位,綜合考慮辦學條件、師資隊伍、畢業生就業情況等,逐步調整優化美術類專業布局,合理安排招生計劃。對社會需求不足、培養品質不高的專業給予核減或停止招生。
大力推動美術專業分類考試
大學美術類專業招生推行“文化素養+專業能力”的考試評價方法,文化素養使用會考文化課考試成績,專業能力使用美術專業能力考試成績。大力推動美術專業分類考試。積極擴大縣級會考范圍,到2024年基本實現美術類專業縣級會考全覆蓋。
嚴苛控制校考范圍和規模
構建完善校考大學和專業準入退出制度,嚴苛控制校考的大學及專業范圍。嚴苛控制現場校考數量,原則上不少于相關專業招生計劃的6—8倍。2024年起,不再跨省設置校考考點,所有大學美術類專業校考工作均在小學所在地組織。
分類投檔,進一步提升會考文化課成績要求
2024年起藝考迎來改革,按照不同專業特性和人才選拔培養要求,推行分類投檔。逐漸減少會考文化課成績要求,在現有要求基礎上,因地制宜、分類劃定、逐步提升美術類各專業會考文化課成績投檔最低控制分數線,著力扭轉部份大學美術專業人才選拔“重專業輕文化”的傾向。2024年起,大學高水平美術團不再從大學招生環節選拔,由相關院校從在校生中選調培養。
增強美術教育輪訓機構規范整治
嚴苛落實大學主體責任,加強屬地監管責任,推行建立省校兩級監督阻礙制度,加強招生信息公開。各縣(區、市)要強化初小學學段美術教育藝考迎來改革,探求美術高校中學與大學美術人才培養的銜接。推進美術教育輪訓機構規范整治,嚴肅懲處輪訓機構組織或參與考試作弊、干擾考試招生秩序等違法違規行為。
《指導意見》同時強調,各縣級招委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完善和改進大學美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推行方案,于2021年年末前向社會發布。有關院校及時修訂建立學院美術類專業考試招生方法和人才培養方案。要充分考慮教育的周期性,提早曝光相關推行方案,給考生和社會以明晰、穩定的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