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3-30 17:03:21作者:佚名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維護廣大考生合法權益和做好我院招生工作,我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大學全稱:南昌科技學院高新校區大學國標代碼:14042
第三條學校地址:上海市長安區子午大街中段39號(郵編:)
第四條招生層次:統招專科、高職(大專)
第五條辦學類別:大學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由北京科技學院聯合社會力量以新模式、新方式成立的脫產公辦專科大學。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六條北京科技學院高新校區是經教育部批準,由北京科技學院承辦的脫產普通中專獨立學校。
學校秉持上海科技學院六十余年厚實的歷史文化底蘊,充分發揮其優質教育教學資源和學科優勢,突出校企相結合“產教融合、創新發展”的辦學特色,大力推動應用型人才教育機制建設。通過加強實踐教學、創新創業、共建基地,推動產學研聯合培養,培養具有專業知識以及實踐技能的應用型人才。
大學設置有信息與科技安裝工程學校、城市建設學校、新傳媒與美術學校、經濟與管理學校、國際教育與人文大學五個二級分院,以及公共基礎部、體育部、思想政治教學與研究部三個教學部,開辦本、專科專業50個,囊括工、管、文、藝等多個學科門類西安科技大學高新學院,現有在校師生11000余名。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七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執委會,全面負責貫徹落實上級招生新政,統籌學校招生工作,研究和決策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項。投檔其間創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招生工作的詳細施行。
第八條大學普通本二本招生工作由招生辦公室組織和推行。
第九條學校紀檢監察部委對學院招生工作推行全程監督,確保公正、公正、公開。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條根據國家教育部統一下達的脫產普通高等中學招生計劃,擬定我院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西安科技大學高新學院,通過各縣(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考試經理部委向社會發布。
第十一條普通類碩士預留計劃不少于學校總計劃數的1%,適于調節各縣(自治區、直轄市)生源不平衡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