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3-27 08:09:56作者:佚名
日本技術移民護照適宜于美國各種企業到臺灣經商(跨國公司),需派遣或調動企業具備特殊技能的員工到中國工作。美國企業需在中國成立分支機構,被派遣到中國的工作人員可以用L-1A和L-1B兩種護照,后者簽發給赴日本分支機構主管或經理,其在中國的永居年限最長可達五年;前者簽發給其專業人員,其在中國的永居年限最長可達5年。L1A持有人以及旁系親屬,法律容許這類申請人的配偶和21歲以下孫輩隨性。L1持有人的家屬可以在中國工作,孫輩享受中國免費教育福利。
日本技術移民護照申請條件
1、須在國外有公司,公司應當是正常運行,通常注冊時間一年、注冊資金50萬以上人民幣、沒有行業的限制(假如顧客超過這個總額,也沒有關系,可以注資。)
2、申請人在美國公司任職一年以上、必須是公司管理層的職員(L1對于顧客文憑沒有明晰要求美國技術移民條件,但最好是本科以上。)
以美國公司的名義到中國注冊分公司,派遣公司職員到分公司管理業務。
注:針對國外沒有公司的申請人,只要他是管理人員,文憑為本科以上,均可在我集團徽下多個公司作為其后盾錄用他為公司作為高管人員并進行輪訓指導后以L1護照派遣到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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