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7-04 19:02:37作者:佚名
專業
總得分
公共基礎課(政治+英語+信息技術)
300
專業基礎與技能知識課程(高等數學及其應用)
150
計算機科學
科學和技術
公共基礎課(政治+英語+信息技術)
300
專業基礎與技能知識課程(高等數學及其應用)
150
八、招生原則
1.以考生公共基礎課、專業基礎課和技能知識課總成績為準
按分數從高到低排序,總分相同時,優先考慮專業基礎知識、技能知識類課程,其次是政治、英語、信息技術類課程,按單科成績高低排序錄取。
2、對免試入學的退役大學生,按照我校綜合考試合格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3、考生填寫申請表是一種電子“合同”,凡提交申請并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不得要求學校拒絕其申請,學校亦不得以考生主動放棄申請為由拒絕其申請。
4、我校根據省教育廳核準、備案的錄取新生名單,印制錄取通知書贛東學院學費,由校長簽字、加蓋我校校章,連同入學報名須知、資助政策及措施等相關材料一并寄送被錄取考生。
九、新生入學及其他事宜
被錄取的新生應按有關要求和規定時間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入學的,應當向學校申請休假。未申請休假或者逾期申請休假的,視為放棄入學資格,但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除外。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對其入學資格進行復審,復審不合格的,學校將按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如發現學生弄虛作假贛東學院學費,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10. 費用及學生注冊管理
(一)聯合培養專科至本科學生按贛東大學收費標準繳納學費。其他費用主要包括住宿費、教材費等,由聯合培養學校按照規定的標準收取、管理和使用。
(2)聯合培養專升本學生入學后,取得贛東學院全日制本科學歷,并按規定進行學籍、學歷電子登記,培養地點為福州職業技術學院。
(三)對已完成學業、各科目成績合格、達到畢業要求的學生留學之路,其畢業證書上加注“就讀本校XX專業本科階段”,學習時間按實際進入本科階段時間填寫,頒發畢業證書。學生入學、畢業按教育部2008年《關于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取得學籍及畢業有關政策的通知》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