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02 17:10:51作者:佚名
中華民國的黃金十年是指從1927年4月到1937年11月這10年零7個月。這10年也被稱為“南京十年”或“建設十年”,“黃金十年”這個稱號由駐華美軍司令提出,此后被臺灣歷史學家廣泛運用。
這段歷史通常被認為以國民政府定都南京為起點,以蔣介石為首的國民政府正式遷都重慶為終點。 國內歷史界也有一些人完全否認民國十年。 這10年發生的事情現在看來是見仁見智的。
但客觀地講,中華民國這一時期在社會、經濟、政治、外交等各方面確實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其水平可以說達到了比舊中國更高的水平。 我們評價舊中國這10年的發展,需要從多方面入手。
經濟增長達到舊中國歷史最高水平
1926年蔣介石北伐勝利國民黨四行是指,逐步掌握了國民黨內部的軍政大權。 1927年,國民黨發動“四月十二政變”,這是一場針對黨內左派和共產黨的武裝政變。
這次政變后,蔣介石基本完成了“國家統一”的步驟,他領導的國民政府成為這一時期中國唯一的合法政府。 與晚清的頹廢和軍閥混戰時期的民不聊生相比,這一時期的國民政府確實迎來了“新氣象”。
從經濟指標看,1920年至1936年,中華民國工農業總產值增加76億元以上,年均增長1.8%。 國民收入增加55元以上,年均增長1.53%; 人均國民收入增加11.35元,年均增長1.53%。 增長1.39%。 從三大產業發展情況看,農業比重下降的同時,交通運輸業、服務業則呈現增長趨勢。 作為社會發展的標志,從1914年到1936年的22年間,人口也增加了7000萬。
從法律角度看,這一時期建立的國民政府所制定的憲法和法律傳統,標志著中華民國法制建設的成熟。 國家建立了內閣制度,各省、市、縣都成立了協商小組,選舉法規日趨完善。 中華民國不僅有憲法,還有民法、刑法等門類,法律框架比較完整。
為了促進農業發展,國民政府成立了農業和礦業部。 1927年,為了減輕農民負擔,當時的政府還頒布了《佃農保護法》,明確規定了農民負擔的比例。
從工業來看,我國工業在這一時期取得了一定的發展,特別是以紡織工業為代表的輕工業,發展迅速。 在此期間,國產產品取代了外國產品。 在重工業和采礦業方面,國家政府也在大力推動發展。
拋開政治立場不談,從1927年到1937年的十年間,即民國時期,政府結束了軍閥戰爭,國內環境相對穩定; 南京政府引進了大量人才,完善了稅收制度,進行了多方面的改革,國內經濟較之過去取得了進步。 發展令人欣喜,政治制度也在不斷完善。 這10年的積累,為后期繼續抗戰奠定了堅實的經濟基礎。 因此,從某些方面來說英語作文,這一時期確實可以稱為舊中國的“黃金十年”。
十年自然災害不斷,工業衰退,普遍饑餓
歷史上對于“黃金十年”還有另一種描述。 有人說這個時期的賦稅很重。 例如,民國初期,長江流域的土地稅為1.5元,附加稅不足1元。 到了1929年,田稅雖然仍為1.5元,但附加費已增至7元以上。 1933年后附加稅已接近8元。
國民政府壓榨農民,征收重稅,再加上當年的自然災害不斷,甘肅地震,山東蝗災、旱災,四川、陜西水災國民黨四行是指,饑荒不斷。 在此期間,多達2億人死于饑餓。
人口眾多的農民階級面臨著自然災害、饑餓和貧困,同時也時刻擔心自己年輕時被抓。 更何況家庭勞動力沒有保障。 這些人隨時可能背井離鄉,甚至死在異國他鄉。 國民政府頒布的《佃農保護法》因軍閥占領等原因無法實施,成為一紙空文。
除了稅收之外,在這一時期倡導的“造不如買”思想的影響下,大型軍事武器的制造出現了倒退。 抗戰時期,大部分武器都要從外面購買。 抗戰前后,別說飛機坦克了,國民政府引進的軍工企業也只能生產步槍。
從政治上來說,這十年是屈辱的十年。 國內軍閥割據的規模越來越大。 從1927年爆發的蔣桂戰爭、粵桂戰爭,到1930年西北軍、晉綏軍反蔣的中原戰爭。 以及隨后的9月18事變和東北淪陷,這期間的混戰雖然減少了,但戰爭的破壞和影響卻更大。
因此,有人說,所謂黃金十年只是資產階級、軍閥、老地主的黃金時期。 這時期的歌舞只是一些臺灣學者對蔣介石的贊揚。 這是對詩人曾經統治舊中國時期的美好回憶。 只是一個幻覺。 我們只能從史書上一睹歷史的風采,但每一段歷史都有其特殊的意義。